普法:努力把家暴扼杀在“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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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挨家挨户暴力,就像过去半年住在噩梦里一样,关于挨家挨户暴力的一切,我不得不说! 》11月25日,有名的化妆博主宇芽发表了长达12分钟的视频,讲述了被前男友多次暴力的事情,迅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局和重庆市妇女联合会26日介入调查此事。
11月25日是联合国宣布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20周年,网友宇芽当天选择公布被前男朋友暴力的事实,受“反家庭暴力日”活动的影响很大。 而且,她以网友的身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被称为“家庭癌症”的家庭暴力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公共议题。
客观地说,在反家庭暴力的道路上,我们没有放弃努力。 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 今年1月1日,中国第一部关于预防、处置家庭暴力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也开始实施。 无论是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整性,还是舆论的诱惑和关心,都比以前进步了不少。
应该说这些努力对减少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对现实不太乐观。 从全国范围来看,家庭暴力现象依然属于高发、频发的范畴,但往往没有严重的结果,或者家庭暴力者没有网络博主宇芽那样的大众身份,因此没有被暴露,有可能没有引起大众的关注
关于如何反对家庭暴力,今天我们改变立场来看这个问题。 很多人听说过家庭暴力有第一次、第二次、第二次无数次这样的话,所以也有人说家庭暴力的“第一次”等于“无数次”。 这个是否经过科学的调查和研究还不知道,但作为很多女性惨淡的生活经验,显然有很大的可信度。 所以有人说,要抑制家庭暴力,第一次杀死家庭暴力很重要。 不要给施暴的人第二次施暴的机会。 否则,将是第三次,第四次。
许多人对家庭暴力的认识有错误。 受以前传达的“家丑不可外扬”理念的影响,有些人认为没有结婚,只是男女朋友和同居的关系,而不是家暴。 有些人认为男女离婚了,离婚不出门等特殊状态下发生的家庭暴力不是家庭暴力。 实际上,这些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因此如果自己遇到家庭暴力,就必须得到法律武器,或向有关部门求助。
宇芽说,去年9月和前男友正式在一起,半年后第一次受到家庭暴力。 之后,宇芽于去年8月29日,第五次家暴,宇芽选择了分手。 如果她在遭遇第一次家庭暴力后曝光或公开求助,她就不会受到后面的四次家庭暴力。 而且,第一次向家庭暴力求助,无论两人和好还是分手,都要对施暴者给予惩戒和教训,避免受害者受到越来越多的侵害。
所以,我们必须努力把家庭暴力杀到“第一次”,不要给他们“第二次”的机会。 受害者求助后,妇联、社区机构、公益组织、公安机关、法院等必须立即介入,依法履行职能和责任,严惩施暴者,努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者。 (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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