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北京通报首起特大地下钱庄案 38人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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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城区检察院昨天报道,北京市第一起特大地下钱庄事件被公诉,黄元杰、陈明才等38人被指控构成非法经营罪。
据悉,该集团隐藏在麦迪恩的邮政货币卡市场,表面经营电话卡批发和零售业务,实际上为70多个机构达到了5亿元。
在银行监测中发现可疑交易
西城检察院介绍说,2008年前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的反洗钱所陆续收到了北京市各商业银行反洗钱部门的可疑交易监视报告。 报告显示,北京马甸邮政货币卡市场的一些商户有很多可疑的交易行为。
警方调查发现,马甸邮政货币卡市场的摊主黄元杰、张少秋等人长时间从事用支票和电汇方法非法兑换现金的业务(用隐语排列支票),收取手续费。
有证据表明,从2011年7月到2011年2月,导游王某带外国旅行团去北京市某药店买药和游客花费费用后,药店收到了空头支票支付的导游咨询费5万余元。 王某通过中间人在黄元杰换了支票。
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安徽和县某建筑企业为了避免税务,用转账支票的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工人工资。 其中一人通过中间人出现在黄元杰那里。 然后互相介绍,十几个包工头在黄元杰那里排了5400余万元。
7七个地下金庄被摧毁了
2011年4月28日,北京警察出动364名民警,对北京市马甸邮政货币卡市场7个地下钱庄、27个据点展开统一行动,控制黄元杰、陈明才等多名嫌疑人,扣押现金换算人民币近1000万元
警察确认,从2009年到2011年4月,地下金庄向中旅体育旅行社有限企业等70多家公司提供的1000多张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法)将收到5亿多现金人民币。 黄元杰嫌疑人涉案金额达到2.2亿余元。
最近,西城区检察院因非法经营罪,向黄元杰、陈明才等38名地下钱庄庄主和中间人提起公诉。
(文中的人物都是假名)
■说明
【庄主】
日囤积一百万日元的现金列支票
以伙伴名义设立公司,开设对公账户
黄元杰,男,38岁,江西人,十七八岁开始在老家做邮政货币卡生意,十年前来到北京,继续做邮政货币卡生意,曾经在马甸邮政货币卡市场经营电话卡批发和零售业务,根据市场行情获得差额,
需要字符串支票的人找到我,把大额支票放在我的公家,我直接把现金交给他们。 黄元杰表示,做了几十年的邮政货币卡生意,积累了很多全国顾客,因此自己每天的通常业务往来流水(现金或支票)保守为700-800万元,每月也有数亿元的流水。 因此,他的摊位每天至少保管着100-200万现金,这些偶像资金为地下金庄奠定了基础。
给别人现金,从中间收取手续费,是想在生意行情不好的时候弥补损失。 总之手头也有现金。 黄元杰说,将遵循现金金额0.3&permil。 -0.8‰ 收取手续费的人很多,所以这笔收入有时比他生意的利润要好。
串现需要对公共账户进行支付结算业务,因此为了应对越来越大的串现业务,黄元杰相继以店的名义设立了企业、商贸中心等9个机构,去银行办理了多个对公账户。 事实上,这九家公司的工作地点都是其马甸邮政货币卡市场的摊位。 另外,为了避免转账的相对延迟和麻烦,他按自己实际管理的每个公司名称办理多个银行的对公账户。
据悉,受各方面好处,马甸邮政货币卡市场许多摊位的经营者也像黄元杰一样开设了地下金庄,作为庄主开展了一系列支票业务。
【中间人】
2‰ 按钮。 收取手续费牟利
拿到292张支票8次电汇1次网银,涉案金额1.2亿元
陈明才,男,北京人退休,熟悉典型行情,是有道子的人。 事件发生前,专业人员充当民间串现中间人。
据 介绍,2011年2月,北京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迅速改变收款,联系了一位叫陈明才的道子通中介,据陈明才介绍,该企业在黄元杰换了716万元的支票。
陈明每次成为中间人,他都是字符串金额的2‰ 收取手续费获利。
警方确认,在事件之前,陈明一共拿到了292张支票、8次电汇、1次网银列,现在涉案金额达到了1.2亿元。
■追加访问
检察院检查6000份账目。
这次压扁的北京地下金庄与外国曾经出现过的以幽灵企业形式运营的地下金庄不同,这些金庄都有实体单位,现金流动被掩盖,给取证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此案自去年12月立案以来,西城检察院接手检察官李满山,开始整理极其无聊而漫长的账目。
这是我工作七年来,相关人员最多的事件。 李满山说,有点多方面,资金性质多而杂是这件事的一大优点。 在案件的侦查、取证过程中,许多现金索赔人不协助证明现金的索赔目的,办事员只能从嫌疑人的账上进行一个反向核实。 在案件处理半年的过程中,6000多份账目,1000多张支票,5亿多份涉案金额,许多犯罪嫌疑人&hellip。 … 他和书记官逐个整理,在15家银行里奔波,逐个搜索银行提供的20张数据库,为起诉固定了证据。
■分解
‘ 钱庄犯罪价格很便宜
例如,一个承包商想收到一百万张支票,换成现金寄给员工。 在银行兑现需要审查、纳税。 为了避税,承包商经常选择地下金庄兑现。 接受检察官李满山的介绍,甚至有些支票的来源属于灰色收入,或者兑现的目的被用于贿赂。 因此,这一指控引起了黄元杰、陈明才等地下钱庄生意。
像马州邮政货币卡市场这样的大型批发市场,具有资金流动巨大、周转速度非常快的优点,容易发生资金的非法经营,有可能形成地下金庄。 李满山说,从事非法支付结算型的地下钱庄利润高,但刑法规定的刑点低,因非法经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有5年以上徒刑,没收罚款或财产),量刑并不那么重。 犯罪价格低,不利于打击和抑制这种犯罪。
李满山强调,银行监督管理部门开户,中小规模个人单位登记和运营情况监督管理不完善,无法实时发现可疑资金交易账户的活动情况,也是此案的重要原因。 他希望监督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运营,特别是进行网银转账的合法性审查。
新版原稿采录/新京报记者刘洋通讯员李斐斐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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