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杀人犯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 最少要服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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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一个男人是婚姻家庭的矛盾,拿着剪刀刺伤了前妻的弟弟。 本月3日,南京中院一审判决此案,犯人王强犯被判处故意杀人罪死刑,缓刑2年执行,赔偿遗属各损失60万元,另外,法院作出限制减刑的判决。 据悉,刑法修正案(8)自5月1日实施以来,南京首次适用限制减刑。
王强系瀑布水人,1976年出生。 法院明确表示,王强在2009年6月与前妻严令花离婚后,多次前往严厉的住处,冲走财产,索取金钱,威胁要危害严厉的家人。 2010年11月30日上午7点左右,王强拿着裁剪剪刀再次去严令花家牺牲。 当时严令花家正在装修,王强阻止工人施工,工人不得不带严令花回家。 严令花害怕王强,找弟弟严令勇和她一起回家,严令勇的两个朋友一起去了。 严氏姐弟回家后,双方发生口角,王强拿着剪刀猛刺严令勇左胸三刀,严令勇当场死亡。
离婚筹毒品的前妻家人恨他害怕
公诉机关认为王强故意非法夺走别人的生命,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受害者严令勇的家人提起刑事民事诉讼,主张各赔偿金共计60余万元。
审理中,王强的辩护人必须提出王强没有杀人意图,并提出故意伤害罪被定罪的辩护理由。 据南京中院审理,王强事先准备剪刀,在受害者胸前刺三刀,从刺伤的部位、次数及使用的力量可以看出王强积极追求受害者死亡的意图。 这是因为不采用辩护理由。
判决当天,严家十几个好朋友来到法庭旁听,对王强,他们既憎恨又害怕。 严令花于2002年与王强结婚,结婚不久就告诉记者这个人懒惰,有吸毒的恶习,萌生了离婚的想法,但一直无法离开。 到2009年,王强需要毒品资金。 我想向她要钱,以便同意和她离婚。 她转让了在家经营的大排档,收到了人民币17万元。 其中13万元还了结婚后盖房子租的钱。 其余都给了王强。 后来王强以借的名义向她要了3万元。 严令花说离婚后,她带着女儿生活,不要王强的抚养费,但王强还是停不下来,来她那里捣乱,问她要钱。 自称是严家邻居的一位老人说,王强因为吸毒成瘾经常给严令花钱,不做就打。
严令花的弟媳在法庭上哭了几次,强烈要求王强丧命。 严令花也是同样的想法。 我非常恨他,非常怕他。 我希望法庭判处死刑。 如果不判处死刑,他将来会伤害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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