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官员照顾“朋友”4年受贿45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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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内456万元
2009年至2009年,在国网青海省电力企业及国家电网生产技术部工作。
领取刘某396.7万元
领取岳某五十万元
从辛某那里收到十万元
手段向老部下问好
邓永辉的456万元受贿财产大部分来自北京泽源惠通科技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的老板刘某。 从2011年开始,刘某不仅给了邓永辉362万元现金,还给了他34.7万元的红木家具。
根据刘某书面的证词,2010年底,他通过朋友认识了邓永辉。 2011年6月,邓永辉调任国家电网运维检修部主任,刘某想利用邓永辉的职务关系,开辟各省运检部的关系,开拓企业业务。 邓永辉也没有辜负朋友的希望。
根据国网青海省电力企业安全监督兼安全质量监察部主任徐某的证词,2011年3月,老领导邓永辉向他介绍了刘某,业务上考虑并照顾了刘某的企业。 徐某作为部门主管,影响了评审组专家的意见,最终招标结果显示刘某的企业全部中标。
带朋友去食堂
同样也有法炮制的国网河北省电力企业。 邓永辉也特意在食堂把刘某介绍给河北电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 此后不久,刘某将自己的企业产品销售给河北电力企业。 河北电力企业副总裁邢某事件后,邓永辉没有直接提出要求照顾刘某,但通过一起吃饭,邓永辉潜移默化地觉得会有影响,让刘某照顾。 在河北省电力企业对外招标过程中,北京泽源惠通科技快速发展有限企业基本每年中标。
事件被调查后,忙于偿还债务
邓永辉的这些受贿金,大部分是用来买房子的。 据邓永辉妻子董某的证词,2011年7月,邓永辉从青海调到北京后,两人商量在北京买房,看到了姚家路附近的楼盘。 2012年4月,售楼处催促邓永辉支付存款。 当时夫妇不在北京,邓永辉请刘某去卖楼处付了10万元。 之后,刘某又分五次往董某的账户里打入了300万元,这些钱被董某拿走支付了购买费用。
年8月,邓永辉回家告诉妻子企业审计有问题,把自己牵扯进来,让妻子准备了310万元返还给刘某。 但是,在妻子把310万元通过银行交给刘某的第二晚,刘某来到邓永辉家,带着300万元的银行卡回来。 刘某还拿出四张印刷的借条,让董某签字。 刘某和邓永辉命令董某,将来有人问,三百万元欠刘某。
行贿受贿人刘某的证词也证实了给钱和家具的过程。 刘某说董某要借三百万元时,他明白可能借不了这笔钱。 他借钱是因为他依赖邓永辉在国网上的地位,通过他做业务。
判决立功表现很轻
记者说,邓永辉在事件发生后向办事员暴露了别人的犯罪行为,现在检察机关正在立案调查被暴露者。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永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鉴于邓永辉有暴露别人的犯罪行为,验证是真实的,除了有立功表现外,事件后还自行说明事务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事实的一部分,认罪的态度很好。 自己退还赃物,可以对此给予轻微的惩罚。
据此,市一中院一审犯受贿罪,判处邓永辉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文件没收的112万元及家具全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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