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3至5年煤炭再退产能5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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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杜燕飞)发表钢铁领域解决能力意见后,2月5日,国务院发表了《关于实现煤炭领域解决过剩生产能力》。
近年来,受经济增长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煤炭诉求大幅下降,供应能力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公司利润普遍下降,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风险增大
中煤协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年底,全国煤矿生产能力总规模为57亿吨,其中正常生产和改造生产能力39亿吨,新建和扩建生产能力14.96亿吨,其中8亿吨以上是未经批准的违规生产能力。
《意见》指出,从年到3年到5年间,煤炭领域生产能力为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大幅度压缩煤炭生产能力,适当减少煤矿数量,煤炭领域的过剩生产能力得到比较有效的解决,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意见》进一步解决了煤炭领域的过剩产能,确定了推动煤炭公司摆脱困境迅速发展的九项主要任务:严格控制新的产能,加快淘汰后的产能和不符合其他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地退出过剩产能
在控制新产能方面,《意见》确定自年起3年内基本停止批准新煤矿项目、新产能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加项目。
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意见》对13种落后小煤矿等提出必须尽快依法关闭退出。 生产能力不足30万吨/年,发生重大且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必须在1年到3年内淘汰。
关于过剩产能退出,《意见》通过对长时间损失、无债煤矿、长时间停产、停止建设的煤矿、资源枯竭、资源储存条件差的煤矿给予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有序退出。
《意见》还表示鼓励大型煤炭公司合并重组,培养大型煤炭公司集团,进一步提高安全、环境保护、能源消费、技术等开采标准和生产水平。 利用3年,目标是单一煤炭公司的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
《意见》鼓励煤电一体化迅速发展,吸引大型火灾公司和煤公司之间的参与。 火力公司准入的煤炭公司生产能力超过该火力公司电煤实际消费量的一定比例的,由发电量计划给予该火力公司奖励。
《意见》提出了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的一些政策措施,包括加强奖项补充支持、安置员工、扩大金融支持、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鼓励技术改造和其他支持政策等方面。
在资金和人员配置方面,《意见》提出设立工业公司结构调整专业奖补资,按规定统一对解决地方煤炭过剩生产能力中的人员分流配置给予奖补。
《意见》还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员工安置方法:一是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对挖掘公司内部潜力、采取不裁员或不裁员措施的生产经营困难公司发放稳定的补助金。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实行内部离职。 三、公司确实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工作。 四是通过技能训练、职业介绍等方法,促进失业者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最近表示,政府对支持解决过剩产能有一定的政策储备,地方政府也比较切实地解决员工安置、公司债务和银行贷款的问题。
附件:国务院关于解决煤炭领域过剩产能的迅速发展意见
国发〔〕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 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面广,工作人员多,关系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近年来,受经济增长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煤炭诉求大幅下降,供应能力过剩,供求关系严重不平衡,公司利润普遍下降,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风险增大,经济 为了推进党中央、国务院的结构性改革,把握产能任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决煤炭领域的过剩产能,推进煤炭公司摆脱困境的迅速发展,现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实务会议精神,根据五位一体整体部署和四个全面战术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快速发展理念,推进煤炭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基本上是大致的。
市场倒退与政府的支持相结合。 逐个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诱惑作用,通过法治化和市场化手段解决过剩生产能力。 公司承担解决过剩生产能力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制定执行方案组织实施,中央给予资金奖的补充和政策支持。
解决能力和升级变革相结合。 严格管理新的产能,切实淘汰落后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探讨产能保存和产能退出适度相关。 解决过剩产能,促进公司组织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优化,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综合竞争力,推进煤炭领域变革升级。
整体推进与要点突破相结合。 要点在产煤省和事业基础好的地区率先突破,为整体摸索有益的经验。 以搞好职工配置为重点,挖掘公司内部潜力,做好调动分流工作,执行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解决公司资产债务。
)事业目标。 近年来,在淘汰落后煤炭生产能力的基础上,从年开始3年到5年间,将生产能力撤出5亿吨左右,减少5亿吨左右,大幅度压缩煤炭生产能力,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领域的过剩生产能力得到了比较有效的解决,市场供求是基础
二、第一任务
)严格管理产能的追加。 从年开始,3年内停止批准几乎新的煤矿项目、增加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加项目。 确实有必要建设新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煤矿建设项目应按一定比例淘汰落后产能和解决过剩产能,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解决过剩产能任务的煤矿建设项目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告。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 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明确的13种落后的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必须尽快依法关闭退出。 生产能力不足30万吨/年,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生产能力15万吨/年以下,且发生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采用的采煤方法、技术,可以实施技术改造
)有序退出过剩产能。
1.在以下情况下,通过给予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诱惑相关煤矿有序退出。
安全方面:煤炭和煤气突出,水文地质条件极多复杂,具有较强冲击压力等灾害风险严重,而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比较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 开采深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煤矿。 安全质量达不到标准化的三级煤矿。
质量和环境保护方面:产品质量未达到《商品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所要求的煤矿。 开采范围依法规定,与需要特别保护的相关环境敏感区重叠的煤矿。
技术和资源规模方面:非机械化开采的煤矿; 晋、蒙、陕、宁等4个地区的生产能力不足60万吨/年,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新等11个地区的生产能力不足30万吨/年,其他地区的生产能力为。 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和装备政策指导(年版)》的限制目录,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 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煤矿。
其他方面:长时间损失、不偿还债务的煤矿长时间停产、停止建设的煤矿资源枯竭、资源贮存条件差的煤矿不负社会责任、长期不支付税金和社会保障费用的煤矿其他自愿退出的煤矿。
2.在有序退出范围内满足林区、边远山区居民生活用煤需求或承担特殊供应任务的煤矿,可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暂时保存。 保存的煤矿大体上要实现机械化开采。
3.探索执行煤炭的领域并挂钩。 除了技术先进、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保障能力强、环境保护水平高、单位产品能耗低的先进产能外,不要挂钩搜索其他保存产能,重新明确产能,实行减产
)推进公司改革重组。 稳步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煤炭公司,迅速发展混合的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公司制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鼓励大型煤炭公司合并重组中小企业,培养大型煤炭公司集团,进一步提高安全、环境保护、能源消费、技术等开采标准和生产水平。 利用3年,目标是单一煤炭公司的生产规模全部达到300万吨/年以上。
)促进区域调整的变革。 鼓励煤炭电气一体化迅速发展,吸引大型火灾公司和煤炭公司之间的参与。 火力公司准入的煤炭公司生产能力超过该火力公司电煤实际消费量的一定比例的,由发电量计划给予该火力公司奖励。 加快制定商品煤炭系列标准和煤炭清洁利用标准。 鼓励迅速发展洗煤分选加工的转变,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按照“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有序快速发展现代煤化工。 鼓励利用废弃的煤矿工业广场及其周边地区迅速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 加快煤层气产业快速发展,合理明确煤层气勘探开采区块,建立煤层气、煤炭协调开发机制,解决煤、煤层气矿权重叠地区资源开发利用问题,在一定时期内规划建设井开采,煤层气 开展低浓度气体采集、纯化和利用技术攻关,提高煤矿气体利用率。
)严格管理不安全生产。 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监察工作力度,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故障排除管理,责令有重大安全风险的煤矿整顿停产。 严厉打击证据文件不完备、数据资料伪造等违法生产行为,不能比较有效地运行安全监视系统,煤炭和煤气突出矿山未按规定执行区域防突措施,安全费用未按要求采用,安全生产条件
(10 )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 全面执行煤炭生产能力公告和依法生产承诺制度,敦促煤矿严格由公告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对超能力生产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改。 吸引公司实施减量化生产,从年开始在年工作时间276天以下的工作日重新明确煤矿的生产能力,几乎不安排法定假日和星期天生产。 生产特定煤种,与下游公司机械化连续供应,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矿公司,可以在276个工作日总量内实行适度灵活的工作日制度,制定具体方案,当地市级以上煤炭领域管理部门、领域自律组织及指定
(十一)严格管理违法违规建设。 对没有办理基本建设手续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生产中止,拒绝停工生产,擅自组织建设生产的,依法实施封闭。 加强事件中的事后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煤炭生产要素的收集、登记、公告和审计制度,实行井下生产布局和技术装备管理规定,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煤矿一律停产和期限整改,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限期 有关部门要共同惩戒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
(十二)严格限制采用劣质煤。 完善煤炭产业快速发展计划,停止批准高硫高灰煤炭项目,依法吸引批准的项目暂缓建设,建设中的项目压缩规模,投产的项目限制产量。 执行商品煤炭质量管理的规定,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销售采用劣质散煤情况的检验力。 按照有关规定继续限制劣质煤的进口。
三、政策措施
加强 (十三)奖的附加支持。 设立工业公司结构调整专业奖补资,对按规定统一解决地方煤炭过剩生产能力中的人员分流配置给予赏补,对地方综合运用合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法,加快僵尸公司的处置,实现市场清算。 采用特别奖补缺资金,必须结合地方任务的完成进度、难度、员工配置情况等因素,对地方实行梯级奖补缺,用于地方政府统一符合要求的公司员工配置。 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规定。
(14 )搞好员工安置。 要把职工配置作为解决过剩产能事业的关键,结合企业广告主体的作用和社会保障,细化措施方案,执行保障政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安置计划不完全,资金没有保障,以及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
1.发掘公司内部潜力。 采用报酬谈判、灵活工时、培训调动等方法,对现有岗位稳定、不裁员或采取不裁员措施的生产经营困难公司,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定的工作津贴。 支持创业平台建设和员工自主创业,积极培养适应煤矿员工优势的创业创新载体,将返乡创业试验范围扩大到矿区,扩大专业建设基金投入等方法,提高创业服务孵化能力,连接
2.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实行内部离职。 对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员工自主选择,公司同意,签订协议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公司为此发放生活费,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不得领取基本养老金。
3.依法依照规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公司确实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员工工作期间的工资,补充社会保险费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工作。 企业广告主体消失的,依法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对从法定退休年龄开始5年以内的员工,不要选择员工自主领取经济补偿金,不要反复预约公司一次性缴纳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
4.帮助再就业。 通过技能训练、职业介绍等方法,促进失业者再就业和自主创业。 对于就业困难者,必须加大就业援助的力度,通过开发公益性职场等多种多样的玩法来协助。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必须立即进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15 )扩大金融支持。
1.金融机构虽然经营困难,但对于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也能恢复市场竞争力的中坚煤炭公司,必须加强金融服务,维持合理的融资能力,不做任何事情。 支持公司通过发行债务代替高价格融资来降低资金价格。
2.采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公司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实行金融机构注销的财税政策,整个金融机构提高债务资产处置力的财税支持政策。 研究完全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政策,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企业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3.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司合并重组,鼓励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创新产品和投资方法,参与公司合并重组,扩大合并资金来源。 完全合并资金退出渠道,迅速发展相关产权二次交易市场,提高资金录用效率。
4.严厉打击公司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地方政府建立了公司金融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的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金融机构进行公司金融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十六)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退出煤矿用的好库存土地,支持促进矿区更新改造和土地再开发利用。 煤炭生产能力退出后的用地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由地方政府回收。 地方政府可以收回原来分配土地采用权后的出让收入,为按规定通过预算支付生产能力提取公司员工的安置费用。 对于用地手续齐全的腾让土地,如果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转移到鼓励快速发展的领域,5年内可以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采用土地。
(十七)鼓励技术改造。 鼓励和支持煤矿公司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改造,以创新煤炭地质保障和高效建设的关键技术为重点,煤炭无人和无害化、无煤柱自成巷开采技术、保水充填开采、智能开采和特殊煤层开采等绿色智慧矿山关键技术
(18 )其他支持政策。 推进国有煤炭公司社会功能分离,尽快移交三供应商(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处理政策性破产遗留问题。 支持煤炭公司按规定支付采矿权的款项。 支持煤炭公司以采矿权抵押贷款,增加周转资金。 改进国有煤炭公司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科学合理明确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目标。 调整完全的煤炭出口政策,鼓励特征公司扩大对外出口。 严格执行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认真调查违法违规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四、组织实施
(19 )加强组织的领导作用。 相关部门要解决煤炭过剩生产能力,建立困难升级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综合协调,制定实施细则,促进任务执行,统一推进各项工作。 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对解决本地区煤炭过剩生产能力的事业负责任,成立领导小组,任务繁重的市、县和要点公司必须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事业推进机制。 国务院国资委牵引中央公司实施解决煤炭过剩生产能力的事业。 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要根据本意见研究提出生产能力总规模、分公司退出规模和时间表,据此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提交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
(20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把解决各地区过剩产能的目标执行情况作为执行中央重大决定配置监督检查的重要复印件,加强对解决过剩产能事业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各地区要向社会公布解决过剩生产能力的任务年度完成情况,建立通报制度。 要加强审查机制,引进第三方机构判断各地区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任务没有完成的地方和公司负责。 国务院相关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和开展特别审计。
(21 )提高领域的自律性。 领域协会依法经营煤炭公司,诱惑其合理竞争,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公司信用新闻公示系统中公示公司依法生产承诺书,引进相关中介、评级、征信机构参与标准确认、公示监督等事业。 解决煤炭过剩产能标准和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二十二)加强推进诱惑。 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法广泛推进解决煤炭过剩生产能力的重要作用和经验方法,加强政策解读,响应社会关注,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国务院
年2月1日
(此公开发表)
标题:热点:3至5年煤炭再退产能5亿吨 地址:http://www.leixj.com/gy/2021/0409/47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