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北京考区“法考”应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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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络新闻(记者张晓娜) 10月16日从北京市法律界人士发布了报考者疫情预防管理报告,以保障广大报考者和考试工作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北京市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安全 根据通知书,考生在考试前不能治愈新冠确诊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不到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有感染可能性的发热患者的,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 通知书,司法部在注册系统中增设了考生每天的健康卡功能,考生从考试前的14日开始(客观问题考试从10月17日开始,主观问题考试从11月14日开始),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的监视,登录司法部的网站 受试者在自我健康监测过程中有发热、干咳和腹泻等症状时,必须立即就医,向北京市司法局报告。
报考者必须在司法部登记系统签订《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者健康承诺书》后,再印刷报考者。
考试当天,考生保持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考前7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说明,北京健康宝扫码无异常,体温
考试前7天以内(客观问题考试从10月25日开始,主观问题考试从11月22日开始),考生根据要求持有本人身份证、考证,向指定检查机构免费核酸检测,检查结果为阴性的情况下,可以参加考试。 如果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北京试验区将不再提供免费的检查服务,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查资格的医疗机构或检查机构。 没有进行核酸检测时,或者检查结果为阳性时,不可以接受试验。 关于核酸检测的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考生在考试前明确表示新冠确诊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时,或治愈不到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有感染可能性的发热患者时,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前,北京市法律界人士与北京市卫生委、市经信局等有关机构合作,对所有受试者的健康状况进行筛选,无异常的受试者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外来北京的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的规定。
被实验者除了在身份确认时暂时取下口罩外,还必须戴口罩,从进入考试会场到考试结束离开考试会场。 考试者每个考试至少准备两个医疗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呼吸阀口罩)、手套、消毒用湿纸巾、纸巾、手消毒剂等。
考试当天,为了防止人员聚集,各考点在考试开始前60分钟开始北京健康宝检查、体温检查、脸部识别等业务,请确保被实验者有足够的时间,协助检查工作。 考生进出考场时要有秩序地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的间隔。 进入考点后,必须按照指定路线到达考场,不得超过指定区域的活动。
考生隐瞒本人健康状况或撒谎,不服从考试从业人员的管理,拒绝执行有关疫情的防控措施,扰乱考场秩序的,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北京市司观澜微信公众平台,及时理解北京市防疫要求和北京试验区的关系规定,使手机等通信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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