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发挥网络司法特点 推动粤港澳融合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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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区域间司法交流与合作,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如何依法迅速解决区域间民间商事的法律纠纷,平等保护广东港澳大湾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聚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合作共识,深入促进法治文化交流的互鉴,成为大湾区法律人必须面对和处理的问题。 广州网络法院作为广东港澳大湾区唯一的网络法院,其实践探索为上述问题的处理带来了值得参考的样本。
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对贯彻落实新的快速发展理念,营造有世界竞争力的经营者环境,加快内外双重循环快速发展格局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背景下,广东港澳三地深度融合的过程也是不断阐明体制机构障碍,推进法治因素充分流动的过程。 如何加强区域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切实提高司法效率。 如何依法迅速解决地区间民间商事的法律纠纷,平等保护广东港澳大湾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聚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合作共识,深入促进法治文化交流的互鉴,成为大湾区法律人必须面对和处理的问题。
广州网络法院作为广东港澳大湾区唯一的网络法院,其实践探索为上述问题的处理带来了值得参考的样本。
首先,从网络技术的应用宣传来看,粤港澳大湾区受地理边界等因素约束,各地在法律制度、政策环境和法治文化等方面不统一,存在法律合作问题。 网络技术的无边界性和高度自律性可以具有天然的组织协同性特征,也可以给法律协同问题的处理带来技术方案。 以广州网络法院在线诉讼服务系统为例,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广州网络法院基本上建立了起草、审判、全过程网络上的解决系统,当事人建立了网络 所有诉讼环节都完成了这个在线诉讼服务系统现在在大湾区20余家法院完成了一体化配置,不仅大幅度提高了诉讼效率,更重要的是用统一的技术和规则为在线诉讼提供了标准系统,诉讼规则的
其次,从审判规则的总结来看,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陆续带来新类型的法律问题,粤港澳三地的法治水平有一定差异,但以前传达的法律规则范式支持网络司法功能的实现 网络法院具有网络案件集中管辖的特点,其设立目的不仅是以案例停止争执,而且是以案例确立审判规则,以规则推进社会公平,促进公平产业迅速发展。 广州网络法院重视典型案例、审判指导和审判规则的讲究、传达及其管理作用的实现,在个人新闻保护方面规范网络运营者通过二维码、访问权等方法收集和采用个人数据行为的限度,规范知识产权
最后,从解决资源整合能力来看,司法审判的终局解决效果使法院成为解决资源的集中中心,除了网络的低价、高效率、便利性、灵活性、全球性等优点外,网络法院还将超越国界的解决机制 广州互联网法院融合了香港、香港、台湾、澳门四个地方的律师、公证、仲裁、领域协会等法律服务要素,以部门间、区域间、系统间的法律服务资源、数据新闻资源共享推动了争端的有效解决。 然后,以广州网络法院为纽带,香港特区政府律师团、澳门特区法院代表团等访问学习,湾区间司法交流活动日益密切,建立广东港澳大湾区的法律实务合作体制,为收集法治共识和法律文化认可奠定基础
网络法院是推动广东港澳大湾区区域融合快速发展的加速器和胶粘剂,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发挥广州网络法院的辐射推动作用。
第一,加快网络司法模式的创新宣传。 目前,以网络法院为先行演示的网上诉讼新模式基本成型。 未来,另一方面,要继续多次以问题为导向,深化网络司法在电子证据、电子投递、智能审判等方面的创新探索,更有力地推进广东港澳大湾地区民间域间诉讼合作,便利公众。 另一方面,加快建立宣传机制,探索广东港澳大湾区司法融合的要素基础,积极适用普通法,集约分解比较三地的典型例子,推进网络司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的网络规则制定,彝
第二,适当扩大网络法院的域间管辖范围。 网络法院管辖的地域性和网络无界性有一定的矛盾,将管辖区域限定在市区内,限制网络司法效率价值的发挥,具有典型价值的新型纠纷很难进入网络法院,网络审判 因此,必须创新网络法院的管辖规则,弱化以前传来的地区连接点管辖,推进从集中管辖向专业管辖的转变。
第三,正在建设跨界完整的解决机制。 跨境解决机制的完整需要是从平台、人才和规则三个维度共同出力。 平台方面除了建立技术体系外,还需要建立粤港澳三地法律法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数据库及外国法特定中心,确保规则尺度的正确性和统一。 在人才方面,加大律师及各行业专家参与纠纷调整的力度,成立广东港澳三地专家顾问委员会,推进网上定期会议,推进广东港澳地区法律工作者的深入交流与合作,确定广东港澳地区纠纷处理人才的特点 规则方面,以建立制度性的跨领域解决规则体系,决定解决程序和效力,推进调停书在领域内外的承认和执行为重点。
(作者是港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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