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海南一中院开庭审理吴某隆(补六)等110人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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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制网海南信(□吴瑞金李佩晟丽)于11月16日上午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吴姓隆(绰号补六)、吴姓谦(绰号补大)等110人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控诉,20世纪90年代初,被告人吴某隆开始混淆社会,在海府地区打架、打架。 从1992年开始,吴姓谦被告入股开设赌场,迅速发展吴姓隆的部下,提供购买犯罪工具等经济支持,扩大集团势力,吴姓兄弟的恶名第一次变得明显。 为了进一步扩大该集团的非法影响,集团成员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强盗等严重暴力犯罪,许多人身负残疾,该集团声名狼借。 1994年,为了得到非法经济的好处,吴某隆组织、指挥小组的成员多次用持枪威胁、殴打、恐吓等方法占领罗王溪,迫使附近村民小组签订承包合同,禁止附近村民在溪内捕虾,组织罗王溪 至此,吴某隆、吴某谦黑社会性组织正式形成。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非法占有农用地、非法倒卖土地的录用权、强制交易、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筹集了大笔款项,获得巨额非法利润达20余亿元(人民币)。 长期以来,在海府地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组织实施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放肆、手段残忍、共计4人死亡、6人重伤、11人轻伤等极其严重的危害结果。 采取暴力、威胁、骚扰等手段压制同行竞争对手,利用当地形成的强大地位对海府地区赌场和土石方工程项目、土地采用、流动等多个行业、领域形成违法控制。 那个组织的成员实施犯罪后,指示别人投票,安排,犯罪,严重扰乱司法秩序。 掌握基层政权,大支配土地等,严重妨碍和破坏了当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生产、经营秩序。
这个事件犯罪事实很多,而且相关人员很多,审判持续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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