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广州:智能快件箱投递要实名登记网络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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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栋
原标题:智能快箱投递需要实名登记。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州市发达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比较现在发达的实名接收登记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广州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家安全局最近发表了“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邮政管理局广州市国家安全局邮件快递实名接收工作 《通告》于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不出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不领取
比较部分的发送公司的网站通过发送品冒充协议书,利用别人的身份证新闻冒充发送者的身份证输入,通过跳过实名报的输入环节等方法避免监督管理的违法行为,“告知”由发送公司接收实名新闻 发件人提交邮件、快递时,必须出示本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件,经发件人核验身份消息后不能发送。
发信人不按规定出示比较有效的身份证的,发信公司不发送。 对不实行实名领取制度的发送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主义法》、《快递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如果不能确认身份,就不能采用智能快箱
为了委托他人,使用智能快箱防止和打击毒品、枪支、违法出版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告知》保证代别人发送物品不包括禁运物品,本人、委托人的身份及物品新
送货物中夹有毒品、枪等违禁品的,依法追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律责任。 配送公司使用智能快递箱开展配送服务时,必须满足快递安全管理要求,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服务质量和配送安全。 智能快箱运营公司应该开放智能快箱的收发和暂时保存功能,满足快箱安全管理的要求。
除了与邮件签订安全协议的客户发送的快递以外,不能使用科学技术手段实现身份确认、实名登记的,发送公司不能通过这样的智能快递箱代替人工发送。 另外,“告知”还对快递和电子数据的安全管理作了进一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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