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部分图片权利人利用诉讼获取不当好处网络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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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徐伟伦自2018年9月建院以来,北京网络法院受理著作权案件4.9万余件,其中相关图像类占一半以上,在诉讼请求、证据组合方法等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一致性,类型化的 为了从源头减少这种诉讼的增加,北京网络法院调查后,于7月7日发表了关于网络照片类著作权案件的调查报告。 其中,一些照片权利人将维权诉讼作为经营方法之一,明确了通过诉讼获得商业利益,促进版权交易的目的。
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图像采用者版权保护意识不足,授权途径不畅是侵权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 北京网络法院就相关问题对图像权利人和聘用人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50%的图像采用人对权利人表示不信任,这些现象证明图像类事件存在权利来源不明确、授权不规范的问题。 在赔偿水平上,当事人往往缺乏损害赔偿的举证,因此法定赔偿的适用比较普遍。
北京网络法院副院长姜颖说,在一些案件中,权利人不重视通过正常渠道对外进行版权许可,而是把诉讼索赔作为经营或利益的方法之一。 例如,个别照片企业或律师专门从事照片维权诉讼,积极锁定照片权利人,利用专业软件搜索侵权行为,然后要求照片权利人授权,提出诉讼方法获得非法商业利益。 权利人通过大量诉讼将市场价格置换为司法价格,进一步扰乱图像版权市场秩序,影响市场调节作用的正常发挥。
北京网络法院需要司法机关、版权管理机关、权利人、图像采用者和网络服务平台等各主体的共同努力和合作,以避免从源头上发生或减少争论 我院应该建立专业的集约化在线图像交易市场,推进版权公示和交易机制的变革,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版权登记、权利公示、交易备案、许可证费提交等各环节,形成完整透明的公示制度
在发布会上,北京网络法院与北京市版权局联合提出了建议,图像权利人、图像领域组织、画廊经营单位、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图像采用人、著作权服务机构尊重图像版权,共同建立图像领域良好的版权生态, 没有许可证,不使用”的规则意识,自觉采用正版图像,抵制采用盗版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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