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济南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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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实现新商品房“交房即辨证”。
记者近日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获悉,为了提高新商社办证的效率,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共同建设,税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高速业务流程,通过“全链”在网上进行,新
根据以往的惯例,购买者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会与购买者约定房间时间,提交房间1年或2年后陆续办理不动产票。 但是,有些开发项目无法通过竣工综合检查,因此不动产权证的处理延迟了。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共同签订住房部门规范采购合同,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开发项目取得竣工综合检查备案说明书,作为住房条件写入新商品房的买卖合同。 另外,要求开发公司具备新商品室的初次登记条件时,必须立即进行新商品室的初次登记,并提交新商品室转移登记的事前申请。
为了为“交房即辨证”创造条件,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实施新商品房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 购买者签订新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备案后,可以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泉城处理”手机app网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比较有效地维持购买者的好处,防止“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银行与购房者签订购房贷款合同后,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并向住宅建设部门提交备案。 (记者王志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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