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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吸纳全社会共同参与保证垃圾分类效果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1-02-05阅读:

本篇文章2513字,读完约6分钟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

□法制日报通讯员李华

9月3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委员会召开了《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撰改稿)》征求公民意见的座谈会。 来自町内社区、机构、企业事业部门等多个领域的21名公民代表围绕草案进行了改稿,提出了比较近100件的修订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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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定稿第十三条的规定鼓励村民委员会、社区、住宅小区自治条约规定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建设的自律副本。 》会议建议,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社区居民喻菡,由于垃圾分类员工多,社区员工有限,制定具体的垃圾分类管理规则,确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全社会共同参与,保证垃圾分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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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南昌市青山湖区新苑社区居民刘和平也认为比较有效地实施垃圾分类是不可接受的,草案的制定在确定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居民的责任和义务方面作出了相关的细致和可操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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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定稿缺乏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规定,可以增加补充社会力量的参与。 》根据草案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青宜环境交流中心的志愿者聂丽林建议,法律援助机构必须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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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丽林说,政府部门可以以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公益组织、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体、基础法律服务机构和其他法律从业者购买政府服务为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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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修订稿第37条规定:设有省、区的市人民政府应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促使赔偿义务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实施货币赔偿用于替代修复。 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害可以由取得国家相关资格的生态环境损害判断机关进行判断鉴定,判断鉴定结果可以作为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和责任追踪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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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审判员额法官王谦指出,将鉴定结果作为环境损害赔偿要求和追责的依据是绝对过分的。 司法实践表明,有些损害没有相应的鉴定机构,有些损害也不能鉴定,而且最高法的审判理念也不能仅仅是鉴定论,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参考专家的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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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谦说,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用货币代价是常见的赔偿方法。 但是在实践中,存在着钱放在哪里、在哪里使用、如何被采用、被监督等各种问题。 因此,建议建立用于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起诉、鉴定费用支出的专业资金账户,对应资金的管理和采用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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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初稿)》包括9份共计七十三条,在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生态文明制度和生态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确定规定。

“不断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把法律立在人民心中。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义碌介绍说,该条例草案将于今年7月由省政府委托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定于今年9月下旬二审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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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公民意见的座谈会被常态化、制度化。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横建华在会上表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常务委员会40周年之际,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法立法时,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个个发扬民主,重新召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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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黄辉
□本报通讯员李华
9月3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召开了《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初稿)》,征求公民意见座谈会。 来自町内社区、机构、企业事业部门等多个领域的21名公民代表围绕草案进行了改稿,提出了比较近100件的修订意见和建议。
《草案定稿第13条的规定,鼓励村民委员会、社区、住宅小区自治条约规定节能减排、垃圾分类等生态文明建设的自律副本。 》会议建议,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社区居民喻菡,由于垃圾分类员工多,社区员工有限,制定具体的垃圾分类管理规则,确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全社会共同参与,保证垃圾分类效果
对此,南昌市青山湖区新苑社区居民刘和平也认为已经不允许有效实施垃圾分类,草案的制定在确定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居民的责任和义务方面做出了相关的细致和可操作的规定。
“草案的修订缺乏提供法律援助形式的规定,可以增加补充社会力量的参与。 》根据草案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青宜环境交流中心的志愿者聂丽林建议,法律援助机构必须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聂丽林说,政府部门可以以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公益组织、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体、基础法律服务机构和其他法律从业者购买政府服务,为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
草案定稿第37条规定:设有省、区的市人民政府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促使赔偿义务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实施货币赔偿用于替代修复。 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害可以由取得国家相关资格的生态环境损害判断机关进行判断鉴定,判断鉴定结果可以作为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和责任追踪的依据。
对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审判员额法官王倩指出,将鉴定结果作为环境损害索赔和追责的依据是绝对过分的。 司法实践表明,有些损害没有相应的鉴定机构,有些损害也不能鉴定,而且最高法的审判理念也不能仅仅是鉴定论,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参考专家的意见等。
王谦说,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货币代价是常见的赔偿方法。 但是在实践中,存在着钱放在哪里、在哪里使用、如何被采用、被监督等各种问题。 因此,建议建立用于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起诉、鉴定费用支出的专业资金账户,对应资金的管理和采用进行规范。 根据
,《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初稿)》包括9个部分共计七十三条,在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生态文明制度和生态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确定规定。
“不断扩大公民参与立法途径,把法律立在人民心中。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义碌介绍说,该条例草案将于今年7月由省政府委托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定于今年9月下旬二审表决。
“征求公民意见的座谈会被常态化、制度化。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横建华在会上表示,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常务委员会40周年之际,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法立法时,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个个发扬民主,重新召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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