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从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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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非洲猪流感预防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强非洲猪流感预防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动物疫病预防管理能力
《意见》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流感预防管理事业。 不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防控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但是,生猪产业链的监督管理还存在很多弱点,防疫能力还存在短板,防控形势依然很多,纷繁严峻。
《意见》对全面加强生猪产业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出了要求。 一是加强养猪场(户)的防疫管理。 深入推进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养猪场(户)生物安全防治水平,实行重要防控措施。 二是加强厨师的废物管理。 进行厨房垃圾的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解决、闭环监督管理,细分完全的全链条管理责任。 三是规范猪产地检疫管理。 合理配置产地检疫检查点,落实货主产地检疫申报主体的责任。 四是加强猪和猪产品的运输管理。 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建立指定的通道运输制度,加强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猪屠宰的监督管理。 在猪屠宰厂(场)充分配备官方兽医,摸索建立合同兽医或协检员制度。 敦促猪屠宰厂(场)严格执行各防控措施,提高资格审查整理力。 六是加强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 敦促猪肉制品加工公司亲自或委托对非洲未接受猪流感病毒检查的猪制品原料进行检查。 加强加工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提高流通环节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是加强区域化和出入境管理。 加快实施分地区防控,降低疫情跨地区传递风险,鼓励非洲猪流感无疫区和免疫地区建设。 密切关注猪流感在国际非洲的流行情况,加强出境检查检疫和走私打击。
《意见》强调必须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建设和责任的执行。 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保障动物防疫事业经费和专业业务经费。 推进提高动植物保护能力工程建设计划,补充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的短板。 猪的生产迅速发展,要维持猪市场的正常流通秩序。 影响较大的猪呼叫大县规模化养猪场(户)进行临时生产救助,对满足条件规模的养猪场(户)给予短期借款的折扣支持。 要合理规划和切实保障规模养猪场(户)的快速发展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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