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强化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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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期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需要“串通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冷酷执行能力”。 我们只有面对问题,注视问题,勇敢实践,冷酷执行制度,才能真正发挥铁的规则,产生禁令,才能确保各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制度落地生根,运行比较有效。 只有加强执行,党才能管理党才是真正的管理,只有严格管理党才能真正的管理。
□方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把制度治党、规则治党全面勾结在严格治党的全过程中。 年6月,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建设进行了第24次集体学习,习大总书记系统阐述了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思想。 其中“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成为这次学习会的关键词,是习大总书记全面严格治理党思想的重要复印件,是十九大确立的习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长时间重复
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执行面临的两个问题
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效果”,中央确定了“1+4”的制度框架,勾勒出按规则治党的“四梁八柱”。 这是世界上任何政党都无法比拟的,也是我们制度特征的具体体现。 其中《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些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巡视事业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说明责任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事业规则》 另外,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空前释放。 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在再三中深化,在深化中再三、执行的力度、速度、广度、深度罕见,取得了卓著效果。 法规制度执行力的空前提高是十八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的重要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力空前提高的集中体现。 但是,我们必须冷静地认识到腐败支持廉正法规制度的执行依然面临两个层面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第一个是显性水平的问题。 显性水平的问题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实行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表象。 主要表现为命令不可、禁止、行为不可、恶意回避、无视制度、不遵守规则、执行不可、变通执行、象征执行、选择执行、区别执行、机器执行、制约限制、监督无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 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导致“制度悬而未决”、“制度空转”,法规的认真性和权威度会受损或丧失。
第二个是隐性层次的问题。 隐性问题是指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的执行质量和效果等深层次的问题。 一个是慷慨而严格的问题。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些规范》要求“再三在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党纪的解决“实现宽严相济”。 党政纪处分适用“一决终止”制,根据阶层不同、责任性质不同、系统不同、等级不同、地区不同,解决执行纪不平衡和畸形轻微畸形,重新调查轻追缴,违纪所得额认定多,违纪。 二是权力制约的问题。 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监督执行权也不例外。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行纪业规则(试行)》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行纪的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有很多新的刚性制约,这是库珀的诅咒,也是护身符。 预计将来的国家监察法也几乎会出现权力的制约平衡。 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尽快适应和转变工作方法。。 否则,可能会引起权力任性、事件质量问题等。 三是纪法衔接的问题。 全面严格的执政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协调推进,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纪法关系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现在面临,将来也面临。 如果强调纪法的分离,无视纪法联系的一面,就很难不发生纪法、纪当法或法代纪、法当纪现象。
为了加强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我们拿到了“四个突出”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问题是时代的声音。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期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需要“串通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增强冷酷执行能力”。 我们只有面对问题,注视问题,勇敢实践,冷酷执行制度,才能真正发挥铁的规则,产生禁令,才能确保各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制度落地生根,运行比较有效。 只有加强执行,党才能管理党才是真正的管理,只有严格管理党才能真正的管理。 现在必须强调四点。
一是强调执行的政治性。 加强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重要的是提高政治立场。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门机关,确保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制度在全党比较有效地执行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习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掌握的重大政治任务”,指出“法治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 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也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 腐败问题是法律问题,但毕竟是政治问题,防止腐败不能简单单方面地将政治问题法律化,警惕陷入“法律陷阱”“民主陷阱”。 纪检监察机关把谈政治作为最根本和第一位的要求,把握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形势,解决问题,通过现象看本质,实践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深化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取得良好的政治、纪律、法律和社会效果
二是强调执行的全面性。 加强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是贵公司全面、全面的基础。 全面是指不留下“死角”,不打开“天窗”,不留下“暗门”,特殊、无例外,无全面展望、禁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严格治党的有机统一。 实行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既要抓大事件的重要事件,“打虎”,也要抓小“打苍蝇”。 制造大事的重要事件是成绩,同时早点抓住小事情也是成绩的理念。 在重复纪律面前必须一律平等,同时要治好广泛严格的经济、矫正前毘后病救人。 不仅要抓住“重要少数”,还要管理普遍多数。 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要加强自我监督,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
第三,强调执行的长时间性。 加强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屡见不鲜。 腐败是人类社会的不治之症,具有顽固性、重复性的特质。 习总书记把握古今中外的历史规律,深刻认识腐败的特质,多次强调反腐败是攻防战、持久战,花费很长时间,经常工作。 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全面严格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通过防止腐败和在永远道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和治疗,才能跳出历史的周期,确保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因为我们看到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形成,巩固了迅速的发展,依然要冷静地面对严峻的许多纷杂的形势,做好长期斗争的政治、思想、组织的准备。
四是强调执行的必然性。 要加强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重要的是有腐败就一定要反,有贪婪就一定要复苏。 “犯千百人罪,不背十三亿人”反腐败斗争不仅表现在惩治腐败的严厉性上,也表现在惩治腐败的必然性上。 强调执行的必然性,体现政治决心和政治担当,有腐败必反,贪婪必苏,真的要把制度变成“刚性铁笼”。 各级党组织应承担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承担监督责任。 多次党内监督与大众监督相结合,健全完整的腐败问题线索发现机制,执行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纪检监察系统的指控通报平台”任务,实现“零容忍”,发现一个处理,早日发现处理 发挥每人巡逻之剑的作用,实现“全覆盖”,加强发现问题的分类处理,使一切都有反响,物品落下。 狠抓国际追赃,逃跑必追,远就必追,追到底,防止腐败分子出去,无处藏身。
“只有那种困难,才能更勇敢。 但是,正是这种笃行,弥足珍贵”,只进行了反腐败支持廉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的强化,没有完成的时候!
(作者是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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