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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
我于1975年6月进入法院从事民事审判,自1981年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第一篇侵权法论文以来,在法学刊物和报纸上发表了民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论文500余篇,包括客户法行业的主要复印件。 今年1月我要退休了。 咨询北京大学出版社蒋浩,从500多篇论文中选出一部分,出版文集,可以展示几十年的研究成果。 此外,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院的同学更容易阅读和招聘。 蒋浩积极支持我,所以结束了本书的编纂。
我亲身经历了中国民法四十多年的理论思维和司法实践的迅速发展过程。 在近半个世纪中国民法思维和司法的迅速发展中,跨越了废法时期、苏法时期、德法时期和融法时期四个阶段。 到1976年是废法时代,民法的理论和实践都不能形成中国民法的空白期。 1985年和1987年,中国民法有继承法和民法通则,与苏联的交恶持续了很长时间,但苏联民法对我国的影响很深,民法从1949年持续到1966年,依然是苏联法时代。 之后,随着对德国民法思想的诸多借鉴,特别是王泽教授的德国请求权理论在大陆的广泛影响,形成了尊重德国民法思维的德法时代。 到2009年颁布了侵权责任法,标志着中国大陆在融合各国民法之前传入,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的民法思考和司法。 中国大陆这40年来民法思维和司法的迅速发展,超越了世界民法迅速发展的千年历史,至少跨越了200年来近代民法迅速发展的历史时代,浓缩了民法迅速发展的历史。 因此,把40多年的中国民法思维和司法进步称为跨越时代的快速发展,决不为过。
幸运的是,我作为民事法官和民法学家,经历了这种跨越时代的民法的迅速发展。 我自己对民法思维和司法对策的研究,随着超越这个时代的快速发展而深入进行,已经发表的复印件完全可以看到这个快速发展的迹象。 从最初离开到上学,从孤独的沉默深入展开,从边远人民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最后到高等学府的教授,我见证并记录了中国大陆民法的思维和司法的进步。
编纂这本书的重点是选择1990年以后发表的复印件,至今为止的复印件很少被选中。 这不是试图掩盖自己学术幼稚期的缺陷,而是不敢耽误和浪费网民的宝贵时间和金钱。 本书编纂了215篇论文,强调学术性、实践性和新奇性,表现了我国民法思维和司法对策跨越时代的学术成果,研究民法教学和学习的师生,可以有助于民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司法实践。
本书被命名为“民法思维和司法对策”,想表达40年来我国民法思维和跨越司法时代的迅速发展,所以我将其献给《中国民法》编纂的伟大工程,迎接她的诞生。
编辑本书后,突然想起一件事:不久前,我浏览了中国人民大学的网站,看了《人民代表大会名师》的专栏,找了很久,没有看到自己的名字。 我也是该校二级教授法学院教授会议的主席,我以为不是本校的名师,有点在意。 请注意。 入选这个专栏的名士需要省部级以上命名的教学名士、十大法学家、长江学者等荣誉称号。 我在人民大学法学院教了16年,但什么荣誉称号都没得到。 黄河学家和一杯池塘学家都没有得到。 这没有资格,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很释然。 编完这本书,心情平静下来,面对辛苦写了30多年的几百篇复印件,感慨万千:文案千古事,文万事如意! 不要再拜托他了。
看到很多人辛苦地写文案,有点困惑。 不得已的是,为了角色,为了晋升必须写论文发表,必须做专题出版。 如果没有“不得已而为之”的理由,就不停止作文,放弃写作。 接受那个,我想写。 从初中开始,我就下定决心写一辈子的作文。 因此,在40多年的民法司法和理论工作中,我一直在写。 写作是我的生活习惯,除此之外,没有更大、更好的兴趣爱好。 法学研究所的张广兴教授说我是个期待写作的人。 我说的是实话。
如果把写作当作生活的乐趣,就会感觉不到写作的辛苦和困难,没有痛苦,没有一点辛苦,但收获是乐趣。 论文每次发表,都收获了丰收的果实。 面对收集了数百篇文案的本文,看到了丰富的谷仓。 面对自己积累的粮食仓库,感慨是对一切都满意的心情,是对个人心灵的满足,也是学术研究和传达者喜悦的付出。
卸下教职有时会很沮丧,有时会很轻松。 无论如何,我不会放弃写这个基本的生活习惯。 写法学论文是认真写的,写其他更简单的文案可能会成为美好的生活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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