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湖南娄底中院】设立驻市生态环境局法院联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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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生态环境局法院联络室成立,标志着娄底市生态环境执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娄底中院驻市生态环境局法院联络室由娄底中院和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协商成立,首先进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前期协调联络业务,必要时及时开展联合检查和专业执法活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指导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情况。
联络室的成立加大了对危害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比较有效的预防和依法惩治环保行业的犯罪行为,提高了生态环境的违法事件,迅速解决,加大了生态环境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 (李果梁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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