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安徽定远宣判丁氏兄弟涉恶犯罪集团案
本篇文章333字,读完约1分钟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最近公布了丁氏兄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主要分子丁海城犯强制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8个罪名,计数罪名和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款28万元。 包括丁海城亲弟弟丁某在内的另外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年5个月的监禁,被罚款。
法院经审理,2004年12月至2005年5月期间和年3月至年10月期间,被告人丁海城指示或协助弟弟丁某、柏某、蔡某等9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在凤阳县府城镇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勒索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被告丁海城具有组织力、影响大、号召力,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应服从集团犯下的所有犯罪及其犯罪处罚。 剩下的8名被告人分别根据参加的犯罪进行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标题:政法:安徽定远宣判丁氏兄弟涉恶犯罪集团案 地址:http://www.leixj.com/zf/2020/1216/15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