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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海南“检察蓝”坚守“生态绿”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0-12-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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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翟小功文/图

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大的特征,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词。 现在海南加快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显示了表率。

政法:海南“检察蓝”坚守“生态绿”

保护“生态绿色”,“检察蓝色”必不可少。 近年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功能,强调制度集成创新,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事件,打击生态环境资源行业公益诉讼检察,为新时期的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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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保护

海南借建设国际旅游岛的东风,廉某、齐某和曲某看到商机,三人计划在海南建设木制房屋开发建设生态农庄,曲某探地、廉某出资租赁地、齐某出资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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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3人以琼海某开发企业的名义承包琼海市博鳌镇沙美村九曲江边116亩集体农用地,3年建设了木结构房屋16栋、钢结构简易房间2栋和小屋1栋,建设了硬化水泥公路和其他基础设施。 经鉴定,耕地面积为18.5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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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向该企业及主管廉某、齐某提起了刑事诉讼。 年9月,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琼海某开发企业判处罚款6万元,判处廉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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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们在有关生态环境资源的事件上坚决执行一级管辖规定,准确打击危害各种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 》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慧丽表示,年以来,第一分院受理生态行业刑事案件683件1033人,依法提起公诉445件660人,不起诉84件1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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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严厉打击海洋生态犯罪,非法开采海沙,非法捕获、收购、运输、销售海龟、砒霜、珊瑚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事件,提高打击力,处理了56起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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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慧丽表示,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围绕防止污染的攻防战,3年内在生态环境行业立案52起公益诉讼案件,综合运用“检察提案”、“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等方法,全力支持生态环境资源行业的公益诉讼检察 比较管区市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问题,向琼海、文昌等8个市县人民政府提出了投诉前检察的建议,敦促职能部门按时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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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第一分院还负责省检察院开展“增绿保护青公益诉讼”等四项专业活动,继续开展生态环境资源行业的专业立案监督活动,集中调查有无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有无、处罚代刑等,不依法移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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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司法

从去年8月到9月,王某成等10人位于文昌海域的禁止捕鱼区域,在使用拖网禁止网具捕鱼的期间被没收。 年3月中旬,杜某福、林某华以同样的方法被检举违反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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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成等12人11起案件损害涉案海域渔业和生态资源,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分别成立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官案件小组负责案件处理,加强与侦查机关信息表达的协调,了解案件立案侦查后,迅速进行刑事和民事公益诉讼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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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1起事件是海南省首次提出海洋生态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德喜表示,在案件中,本院正在摸索建立“环资类案件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的共同案件机制”,包括同期审查、新闻共享、共同事件,实现公益诉讼与刑事检察功能的比较有效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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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环资类案件处理中存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难以发现”、“内部验力资源整合度不高”等问题,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制定了“一分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共同案件实施细则(试行)”,共同案件的实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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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科学整合检察机关的内部功能,成立生态检察部,一体推进生态环境行业事件的处理、预防、推进、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功能,部署12名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官,分为4个事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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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将加强与法院、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的信息表达联系,建立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合作机制。 》郭慧丽说,将通过新闻共享、联席会议、案件转移、情况通报等方法,统一司法理念、司法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推进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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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服务

“现在开始! ”年12月29日上午,主持人一声,在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半岛湾举行了特别的增殖放流活动,70万尾虾种苗对海。

海南省首次进行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增殖放流活动,由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和省海洋渔业科学院等共同进行,通过增殖放流进行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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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继续实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进“承认罪责+修复保护”相结合的生态检察实务模式。 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相比,除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外,还重复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多元化追责,促进当事人的罪恶认识,同时促使事件当事人和家人“清除污染”、“植被绿”、“增殖放流”、“砂流入”、“砂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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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年以来,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共督促80多亩9000株,“返沙入海”5377立方米,回收土地出让金2195万元,违反5300平方米,促使拆除“增殖放流”70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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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多次组合“检察提案+专题报告”推进源头管理。 重视起检察建议的作用,就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缺乏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向有关机构提出检察建议。 年以来,通过了向环境保护、国土、林业、涉案公司等发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提案21件,根据检察提案促进行政机关自行订正错误,依法执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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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第一分院还与“生态检察+全民共同建设”结合,完全利用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集群和以前传播的媒体,接受通报、法治推进、检查公开一体化。 开设“公益诉讼线索即拍”平台,加强生态检察推动力,及时组织事件释法、专业法治讲座,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担任职务,要点提高污染公司的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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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我们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聚焦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要行业,加强司法事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 ”海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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