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实施3年办案31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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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7月8日,记者周斌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于去年7月全面展开后,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处理公益诉讼案件31万余件。 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9万余件,民事公益诉讼1.8万余件。
三年来,检察机关处理了投诉前程序案件27万余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发放了投诉前检察建议26万余件,民事公益诉讼公告1万余件。 提起诉讼一万余件。
最高检察院第八检察长胡卫列确立了检察公益诉讼设置诉讼前程序,用检察建议的方法促使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行职务,“诉讼前达到公益目的是最好的司法状态”的目标追求,公益诉讼独特 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向前检察院建议的期限修正恢复率超过96.9%,实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节约了司法资源。
从公益诉讼检察“4+1”行业情况看,检察机关处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业案件17万余件,占案件总数的54.9%,促使破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恢复427万余亩。 处理食品药品安全行业的事件8万余件,占事件总数的28%,促进假冒伪劣食品100万余公斤的调查、回收,促进假药的调查、回收和药品走私5万余公斤的调查、回收。 办理国有土地采购权转让行业案件5千余件,占案件总数的1.85%,促进国有土地出让金268亿余元的回收。 处理国有财产保护行业案件2.9万余件,占案件总数的9.51%,促进各类国有财产保护、回收的价值为70亿余元。 办理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行业事件70余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提出“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对于“等”以外的行业,检察机关也进行了积极可靠的探索。 胡卫列表示,不仅要妥善处理和妥善处理法律确定权利的“4+1”行业事件,而且要以高度负责任的精神,大众强烈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等行业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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