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居家社区养老“双服务”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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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最近,住建部、发改委等六部门发表了《推进物业服务公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迅速发展的意见》,补充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短板,以“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
数据显示,年末,中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2.5亿人,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快。 上述文件提出社区养老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不仅可以丰富以前传达的物业服务模式,还可以丰富现有的养老模式,大幅度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房地产企业加入养老服务军队,老年人可以在附近享受养老服务,增加了一个选择,对在家养老的老年人是重要的利益。
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参与养老服务显然是业务上的重大突破,拓宽了迅速的发展路径。 另外,房地产企业提供养老服务具有利用、人和等特点,是其他公司所无法比拟的。 例如社区资源完全可用,社区内服务半径短,熟悉社区民情舆论等。 当然,推进这种新模式离不开社区居民、行业委员会的支持。 因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养老服务所需的公共房屋和设施关系到其他小区老板的权益。 只有得到社区居民、业委员会的支持和授权,社区公共设施才能成功向养老设施转变。
各地有关部门必须为这种新模式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包括培训房地产人员、建设公共平台、扩大融资服务等。 对此,上述文件要提出确定要求,在各地积极执行。 在此基础上听取房地产企业的意见,在税收优惠、奖励补助等方面应该充分考虑。
标题:普法:居家社区养老“双服务”应予支持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1/0108/24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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