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莫搭权力“顺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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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国华
日前,经中国共产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建华的重大违纪问题进行了起草审查调查。 在许多涉嫌违反纪律的问题中,有“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值得领导干部警惕。
少数干部无法分辨手中的权力应该如何被采用,误以为“逾期不销毁”,为配偶、孩子和其他亲戚朋友打开方便的门,不使用青红皂白,横向介入,亲人朋友
这些权力“跑偏”的背后,往往是扭曲的人生观和功利思想的祸害。 权力没有大小之分,只有公私之分。 但是,也有人认为官大权力大、官小权力小、不用、过期等权利。 受这种扭曲的人生观支配,手中的权力不能“奔跑”吗? 另外,所有事件都要走正常的程序、正规的路线,严格按照规则工作,可能得不到自己的利益,所以行使权力时要打“镶边球”,施加“顺风风车”,直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极其”
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是用来为党和人民工作的,姓是公的,姓不是我,只能为党分忧,为国家干事,为人民谋利益。 任何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只能用来为大众工作,为公众工作。 严格履行职责,为大众谋利益。 好好分解的话,权力没有大小之分,否则权力再大也没用。 但是权力的公私界限非常清楚。 例如,干部做公务可以使用公共汽车,但做个人私事不能使用公共汽车。 这就是严格明确的权力公私界限。 公权力只用于为人民做事实上的事,混入一点杂质,得到为自己做私事的机会,可以方便。 否则,可能会玷污权力的廉洁性。
不能坐权力的“顺风风车”。 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公私显然是基本的行动,是公开的,忘记我是崇高的境界。 习大总书记多次对“公私”关系进行重要论述,对许多领导干部来说是强有力的警戒心。 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必须铭记在心,付出行动,发挥更大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使权力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行驶,不曲折,不搁浅。
(摘自年12月27日《光明日报》02版《权力的“顺风风车”不能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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