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以法律之名,让正当防卫更硬气

普法:以法律之名,让正当防卫更硬气

来源:网络转载日期:2020-12-28阅读:

本篇文章1598字,读完约4分钟

金成波

最近,“重庆城管和商人发生冲突被斩首”的消息引起了各新闻媒体的关注,重庆警察认定商人行为是正当防卫,被舆论解释为“确立了国家强制力保护范围的可视边界标”。 偶然一致最近发表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依法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了正当防卫的整体要求,正当防卫的原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

普法:以法律之名,让正当防卫更硬气

正当防卫是法律与公民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其核心意义是防卫行为的正当性。 据此,正当防卫人实施阻止非法侵害的行为,受刑法保护。 我国现行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作为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正当防卫往往对近代各国的刑法有专门的规定,我国也不例外,1979年刑法对此作了特别规定。 但是,1979年的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过于模糊,在实际执行中任意性很大,对正当防卫的成立标准掌握得过于严格,过于适用于防卫。

普法:以法律之名,让正当防卫更硬气

近年来,关于正当防卫适用的一系列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深入讨论。 从聊城于欢辱母事件到昆山“龙哥”反杀事件,从福州赵宇见义勇事件到武汉杨建平、杨建伟“触犬”事件……这些事件在定性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的争议,部分经历了一波三分之一的“反转”,司法部门在正当防卫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这些事件已经尘埃落定,往往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社会各界希望最高司法机关更具体和形象地确定正当防卫的界限把握,处理适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普法:以法律之名,让正当防卫更硬气

因此,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表的《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事业计划( 2018—2023 )》认为,“在司法解释中要大力发扬正义、友好、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道德要求 适时颁布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大体上要参照义勇和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正当防卫,保护义勇者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相继发表了一些指导例子,其中有很多案件涉及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具有很强的指导价值。 这次的“指导意见”的发表,聚焦于社会的关注点,回应民众的关心,以更系统、周期性的方法规定正当防卫制度,更加明确正当防卫的认定界限,更加统一标准。 理解和适用《指导意见》需要注意把握以下两方面的立法精神。

普法:以法律之名,让正当防卫更硬气

另一方面,激活正当防卫的“睡眠条款”。 正当防卫始于人类的防卫本能,有助于更好的法益保护。 现代各国普遍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规定的具体条件和文案不同,但立法宗旨非常接近,强调正当防卫是才能人权之一。 但是,到目前为止,由于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很严格,严重失范,所以关于正当防卫的条款曾经被称为“睡眠条款”。 为了鼓励公民与非法入侵作斗争,有必要激活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展开长期受约束的正当防卫的“手脚”,更在意正当防卫行为,更有效地伸张公平正义。 《指导意见》指出:“正确理解和掌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满足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必须坚决依法认定。” 这表明司法实务机关对不法行为勇敢地阐明剑,敢于为正当防卫行为护卫的态度和决心。

普法:以法律之名,让正当防卫更硬气

另一方面,明确正当防卫的“解绑”的界限。 比较现在和过去一段时间的司法实践适用于正当防卫的“敬畏”情况,完全有必要为正当防卫进行适当的“解绑”,依法保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 但是,对正当防卫的“解绑”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切实防止从一个极端向另一个极端的转移,将防卫过当认定为正当防卫,将没有防卫因素的故意犯罪认定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这无疑是一场激烈的战斗 正当防卫不是“用暴力控制暴力”,“正确而不正确”是受法律鼓励和保护的正当合法行为。 要积极吸引社会公众依法、理性、和平地处理琐碎纷争,在强调维护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基础上,防止权利滥用,大力发扬社会正气,极力消除社会气息,提高社会整体素质和法治观念

普法:以法律之名,让正当防卫更硬气


标题:普法:以法律之名,让正当防卫更硬气    地址:http://www.leixj.com/pf/2020/1228/20202.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