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人社部印发意见鼓励科研人员革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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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20日电(记者赵兵)为了进一步激励大学、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变创业意愿,逐一发挥“双创”活动中的示范吸引作用,人社部表示:“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
《指导意见》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具体政策措施:一是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立公司,在保证质量保障量完成价格职位的基础上 二是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开公司。 科研人员离开公司必须得到事业单位的批准。 期限在3年以下,期满后公司还没有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一次。 延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派遣科研人员去公司,参加项目合作。 四、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立创新岗位和流动岗位,健全创新岗位的设置和选择者的使用方法。
《人民日报》(年01月21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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