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读:坚决纠正滥建“文化地标”(来信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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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多消费者消费巨额资金建设“文化地标”建筑引起了公众讨论。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了许多违规建设“文化地标”项目,举一反三,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制度,苗头问题及时干涉、纠正,坚决“文化地标”等形象工程、业绩
本报也收到了很多网民的来信,反映了一点地方大修大楼“文化地标”问题,就如何阻止滥用“文化地标”发表了意见。
有点“文化地标”会破坏史迹和自然景观的风貌,给当地带来沉重的债务负担
最近,住建部发表了有关问题的通报,指出这些项目违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计划的有关规定,破坏古城的风貌和史迹,脱离实际,滥用“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 住建部要求当地住建部要配合职责协助相关部门跟踪指导改进工作,各地也要从典型实例中吸取教训,在城乡建设中切实延续历史脉络,形成特色风貌,不表现时代精神
根据记者的调查,有点经济不足的发达地区没有盲目骑马充分论证,不是现实的景观项目,不仅没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果,而且给当地带来了很大的债务负担。
例如,西北某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每年投入6200万元资金,在国道和入城口分别建设高28米、宽145米的秦汉仿古门和远离大型雕刻和居住区的两个景观广场,每平方米成本达到3425元 年,住建部通报了这个“形象项目”的问题,指出国家级贫困县不是把有限的财力优先于改善民生,而是在城市出入口的“造景”“造门”上借款,盲目立项,进行形象项目。
“不尊重历史传承,不重视文化内涵,品味改变了《文化地标》的建设。 其本质是破坏历史文化,破坏城市风貌。 》四川省泸州市网民李小波认为,在一点点上竭尽全力创建“文化地标”追求“上一级”的结果不仅浪费了财力和社会资源,还助长了制造虚假和浪费奢侈的坏风气。
西北某县级市在高速出入口景观提高工程建设中,有意追求“鲤跃龙门”形象效应,根据当地现实情况建设超大体量的假山落瀑、人工水系及亮化工程,总投资额1.9亿元,其中,无实用功能假山成本平平 与当地地理环境和城市整体风貌非常不协调的“景观”自建设以来备受争议。
“有一点点政治学看法偏离的现象,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充分的调查和论证,经过民主决策过程,建筑物粗制滥造,公众同意的审美兴趣和实用价值不足。 》西南政法大学文化旅游研究基地副研究员李修科表示,有些地方过分追求高大雄伟,创新奇怪,建设“文化地标”时没有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考虑,因此可以很好地与当地历史文化和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 “即使这样的“文化地标”建成,公众也不同意。 ”。
除了违反“文化地标”的建设以外,拆毁真古迹、建造仿造建筑的混乱也不少。 对此,湖北网民程汉明表示:“回到故乡会面时,发现以前熟悉的石板小巷被整齐划着的黑色花岗岩石板路取代了。 这里本来是风貌独特的古代流传下来的,没想到现在变成这样了。 翻修旧巷子本来是件好事,但不能这么简单地拆除新的东西,现在像城市的步行者天堂一样,完全没有以前传到村子里的味道。 ”。
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应进行改则、改改改改,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形象工程》《业绩工程》的存在,首先是地方领导干部的政治学看法偏差、缺乏责任感、权力观扭曲所致。 ”四川网民李小波说。
四川省网民何勇海也认为,要脱离实际,无视民生,就需要滥造“文化地标”,劳动人民伤害财产,招致平民的厌恶。
“滥立《文化地标》的行为强调了地方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缺乏法治意识,无法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不尊重专家意见和大众声音,在业绩冲动下追求短期成果等问题。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闫帅研究员如是说。
记者整理了近年来关于“文化地标”的信息,各地通报了很多类似的违规建设项目,但整改措施比较笼统,大多仅限于追究责任、深入检查等。 投资巨资违反建设的“文化地标”应该怎么修改? 对此,李修科表示,这样的工程项目往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建设后处理难度很大。 用一个尺寸一刀切可能会越来越浪费。 建议有关部门一议,根据具体工程优势进行整改,尚未完成主体结构的,应当中止建设,依法拆除。 对已经建设的东西,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出要改、改、改,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浙江台州网民江德斌认真参考慎重决定、节约资源、兼顾社会影响等大纲、吸收社会各界意见的提案,协商适当的整改方案,“在需要拆除或转移的情况下,适当选择设置场所,可以再利用的建筑。
武汉大学政治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田富祥说:“除了整改之外,还必须对负责任的领导干部负责说明责任。”
尊重城市快速发展的客观规律,提高项目建设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与事后整改相比,加强事前、事件中的决定执行监督管理的价格更低,效果也更好。 ”闪帅建议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项目建设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首先,要健全完整的制度设计和制度约束,使相关规范更加向前和有操作性。 其次执行科学决定、民主决定,积极听取专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今年4月,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员会共同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将超大体量的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要点地区建筑确定为城市和建筑风貌管理的要点,建立健全设计方案的比较论证和公开公开公开制度,建立城市
“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必须经过长期积累和沉淀形成,追求奇特盲目高大的速成式“文化地标”,经不起时间的检验。 》李修科认为,现在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建设新的“文化地标”必须尊重城市的快速发展客观规律,解决与以前流传下来的现代、继承、快速发展的关系。
“为了提高建设项目决策的透明度,城市文化地标项目的决策必须作为重大公共决策进行论证,充分判断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山东网民何勇说,这样的项目建设需要充分征求专家的建议,听取市民的意见。
“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过程中,要重视充分调动群众参加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征求意见时要深入群众中,不要流于形式,相关部门要真诚地接受公众的意见、建议、甚至批评 ”田富祥说。 本报记者刘博通
《人民日报》(年11月23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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