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贵州盘州法院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团队助推案件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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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国彬□叶乙申)最近就贵州盘州市法院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小组公告后直接送达的案件主持了调解,当事人表示自己达成了协议。
原告喻某指控被告许某于年4月12日借款3万元,月利率3%,借款期限1个月,如不按约定偿还,将自行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等损失。 后被告未按约定还款,拒绝接电话,双方就还款问题进行了协商,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支付利息10180元,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4000元。 受理此案后,在送达被告的过程中,被告由于不住在户籍居住地,无法立即送达。 之后,进行了很多联系,找到了被告亲属的联系方法,但该亲属不协助送达,原告也不能提供被告的居住地,事件只能在公告中送达。 在公告送达期间,为了确保及时结束,法官和书记官没有放弃直接送达的努力。 经过许多搜索,被告在本院有别的纠纷,负责人立即与别的案件负责人取得联系,最终向被告直接发送了相关诉讼资料。 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双方同意调解,负责人立即主持双方调解,被告自愿偿还原告本金34000元,赔偿原告代理费4000元,纠纷立即解决。
送达是制约民事案件案件效率的主要因素,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小组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迅速发展思想,积极囊括送达过程中可以直接送达的所有方法,处理送达难问题,立即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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