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4年来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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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络新闻(记者王涵)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与全国妇女联盟、中国女法官协会共同发表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10大典型例子,旗帜多方面合作坚决地对家庭暴力说 记者招待会上通报说,截至去年12月底,全国法院颁发了5749项人身安全保护令,比较有效地抑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持了家庭暴力受害者,特别是女性、孩子、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委员会委员、民一家庭审判长郑学林表示,年制定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 其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立的重要制度,也是该法的核心复印件。 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置法律保护伞、隔离墙,可以大幅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再次发生。
在我国现阶段,广泛存在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家庭副审判长刘敏说,近年来有些极端的家庭暴力事件突破了人们的道德基础,严重影响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刘敏介绍说,这次发布的10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典型例子是,发生主体有夫妻、父子等家族间的暴力,以及同居、离婚后等非家族间的暴力。 行为习惯既包括殴打等身体暴力,也包括侮辱、谩骂、胁迫等精神暴力。 启动方法有家庭暴力受害者本人申请的,也有妇联组织、村民委员会等代为申请的,其中包括学校在发现家庭暴力方面的特别作用。 保护文件包括单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行政拘留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组合适用,包括禁止家庭暴力行为,还包括之后的停止探视和变更抚养关系等保护措施。
此外,示例是清除‘ 打是父母,骂是爱的恶习等社会风气的引领和申请人举证标准的明确等过程方面的热点、难点。 刘敏说。
刘敏表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健全完整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推进反家庭暴力整体网络防止,规范家庭暴力证据认定标准,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另外,加大推进教育的力量,使崇尚文明、反对暴力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整个社会的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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