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撰改系统数据,这个内鬼偷了1190万 获刑十五年网络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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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关注的“特别调整”功能,产生了贪婪大胆的想法……
评级系统数据这个间谍偷了1190万美元
我注意到“新”功能歪了头
大学毕业的邓某是中石化企业山东分公司财务资产处的职员,负责资金管理、客户往来管理等业务。 该企业的加油卡系统委托济南某联支付互联网服务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济南某联企业)开发。 作为财务部门的员工,邓某和济南某联企业的工程师信息表达频繁,掌握了多个加油充值卡系统业务训练资源和新闻。
年上半年,邓某调动到加油卡的会计管理和成品油的进货购买业务。 在整理和学习、与工程师交流的过程中,邓某偶然知道了这个系统具有“特别调整”功能。 设置这个“特别调整”功能的是,在充值卡的充值卡或充值卡的采用中,由于没有写入金额而无法采用的充值卡,或者在采用时顾客对油不满而要求退货的情况下,将金额再次写入充值卡。
这个功能是济南某联企业提供的标准化操作,但山东分企业近几年没有使用这个功能。
年9月,郝某得知系统的多个网站(各地加油站)管理员的顾客初始密码没有变更,马上试了一下,大部分网站号码都进入了系统。 于是他选择了一个,进入系统后,点击添加新的顾客,通过“特别调整”功能给充值卡随意充值2000元,很快就结束了。 为了不让别人发现,他又注销了新顾客。
“这样网站管理员就找不到有人登录了。 我想第一次试试,但不一定成功。 请等一会儿。 我想没有问题或者找不到。 郝某说明。
过了一会儿,邓某没人发现,大胆起来,登录济南某联企业山东加油卡自助充值卡平台,输入上次增加余额的充值卡号码,充值卡上确实增加了2000元,同时加油。 之后,他用这张加油卡给自己的爱车加油,用这张卡在加油站的“便利店”购买了香米和矿泉水等。
虚增假充值折扣真正宗
有了第一次成功,邓某觉得这是发财的好机会。
“我自己做财务,所以我知道财务只统计据点的销售和费用。 我对这个“特别调整”报告没有反应。 这意味着没有人注意到。 所以我想用这种方法赚更多的钱。 郝某解释。
因此,邓某像法炮制一样,再次从交易流水中选择费用高昂的充值卡号码进行充值卡,然后将资金存入自助充值卡。
过了一段时间,还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渐渐地,邓某的勇气越来越大。 通常几天内操作一次大宗充值,每次从几万元充值到10万元,最多充值到12万元。 他把这些加油卡通过中介(另案解决)以面值的92成到96成的价格出售给“黄牛”(另案解决),后期直接用“黄牛”提供的卡号充值,赚得满钵满。
账目检查异常地增加了几千万
年6月,中石化企业山东分企业新闻管理处受到该企业零售中心的反映,该企业预付卡系统的资金核对发现资金异常,账户资金被人为上调,与该企业的资金具体账目不一致。
第二天,该企业迅速联系系统开发者济南某联企业,双方一起核对账目,寻找漏洞。 整理系统数据后,业务人员发现最初的异常额调整于年9月12日出现后,他们陆续在系统中发现省内10个地市15个发卡目的地的部分预付卡金额上升,累计金额为1900余万元
发现这个后,该企业紧急冻结了这些预付卡,冻结金额约为700余万元,剩下的资金通过以前所在的支付网上平台填充到100余张加油卡中,共计1190余万元。 企业业务人员继续追踪这些加油卡的费用记录,自去年9月12日以来,这些加油卡在安徽省、广西省的18个网站和山东省的5个地市的58个网站上有费用记录,费用方法主要是加油、购物,而且加油卡的费用基本完成 事件发生时,这家企业直接损失达1190余万元。
非法牟取暴利被判处15年监禁
年9月26日,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以邓姓涉嫌盗窃罪移送历下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3月,历下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6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审判中,检察官反驳了耶某被告和辩护律师的行为不是盗窃行为,而是职务侵占行为的辩解:耶某被告的职务无权修改加油卡的充值金额,通过理解该系统的功能,以不同网站的顾客名和推测进行原来的登记路径 郝某采用新账户,修改加油卡金额,符合盗窃罪的犯罪特征,不是与利用其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法院审理后,从年9月到年5月,邓某是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的中石化山东分公司,以试图登记密码的方法进入中石化加油站的多个据点账户系统,修改余额为0的充值卡金额后,自助充值机 事件发生后,追回了赃物880多万元。 法院认为耶某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被判盗窃罪,今年8月23日,因盗窃罪判处徒刑15年,罚款10万元,赔偿中石化企业经济损失267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邓某不服,上诉。 日前,济南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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