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人工智能写的诗版权到底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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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工智能写的诗的版权到底是谁的?
人工智能在很多领域成为很多辅助力,无人驾驶、语音翻译、面部识别等技术形成了新的产业,也非常方便人们的生活。
人工智能在有点创造性的行业也起着积极的作用。 以诉讼时写的起诉书为例,以前需要有人写。 北京网络法院院长张雯对经济日报记者说,北京网络法院已经开发了人工智能诉状生成器,可以帮助当事人完成6种案件的诉状制作,累计完成4万次,方便当事人。
“写诉状的业务可能会从律师以前传下来的业务中慢慢消失”张雯说:“我们还开发了类似方案智能推送系统,通过大数据的推送和预测,辅助法官的决定,规范尺度,适用法律。 下一个网络法院可能有人工智能法官”。
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人工智能的“创作”也带来了一点新的课题。 比如,你有人工智能产生的作品,他们写的歌,作的诗,版权吗? 版权到底是谁的? 起诉书有版权的情况下,版权应该属于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人工智能作为技术或算法,是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人所没有的。 但是看不见、摸不到的“作者”,确实在创作。
“春天的丽日晴川,十里桃花映满山。 燕子寻找老梦,清风如柳”。 如果不事先证明,有多少人能推测百度app的“为你写诗”功能是基于“春桃花开了”一词写的诗?
利用此功能,客户只需进入照片或任意输入主题,即可自动生成诗。 根据测试,只有50%的普通人能正确地辨别出是真正的诗。
那么这首诗的版权属于百度企业还是输入其主题词的顾客? 张雯在实践中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当时我们花了三四个月时间考虑事件。 我请了技术专家、法学专家进行咨询。 ”最终认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创作与著作权没有直接连接关系,可能是民法上的权利的优点,“这个权利的优点应该归于软件的所有权利者。 如果在权利上可以明确,我们应该保护所有权利者的着作权”。 但张雯强调,这只是初步的想法。
现在,国内对人工智能创作的版权归属还没有定论。 从国际上来看,这也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微软的小冰是微软企业发布的人工智能机器人,每个人只要命令小冰“一起写诗吧”,就可以进入共同创作模式。 有趣的是,为了不引起争论,微软在官网上发表声明,小冰宣布放弃版权创作。 这意味着和小冰一起创作的人可以独占作品的所有权利。
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的版权归属暂时还不确定,但人工智能是由大数据驱动的。 这是因为明确顾客数据的归属问题很重要。
腾讯企业法务部长刁云艺认为,个人数据新闻是各顾客自己的头像昵称、评价文案、购买新闻等,这些新闻都是个人新闻,属于个人的权利。 但是,在形成这些个人新闻可以汇总分解的大数据时,大数据的权益应该归于平台方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万勇教授说:“无论是自动驾驶还是面部识别,开源不是公益性的事业,有收集数据的可能性。 建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监督管理系统并确定数据的归属。 因为加工后的数据是最有价值的”。 (冉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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