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警惕借金融革新之名搞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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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和金融的迅速融合在促进金融创新、满足民间投资诉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出现了以网络贷款新闻中介平台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等情况。 前几天,银保监会顾客权益保护局发表了这样的例子,敦促公众观察预防。
据银保监会顾客权益保护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浙江望洲集团有限企业假冒开展网络贷款新闻中介业务的名称,不批准筹集不特定的公共资金设立资金池,控制和支配资金。 望洲集团成立上海望洲富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望洲普惠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以网络贷款新闻中介的名义推进,承诺本高收益,承诺7%—15%的不同年化利率引导公众出资,向资产管理客户提供第三方支付平台 望洲集团支配性地采用虚拟账户内的资金,最终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支付利息。
据该负责人透露,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网络贷款新闻中介业务的金融新闻中介企业。 网络贷款新闻中介机构以网络为第一渠道,借款人和贷款人为直接实现贷款提供新闻收集、新闻发布、信息判断、新闻互动、贷款中介等服务。 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筹集资金,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租人提供保证或约定本保证。
在这个例子中,望洲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借用网络贷款新闻中介的名义,非法筹集虚构项目的目标、客户资金设立资金池,通过承诺高收益等手段筹集非法资金,以金融创新为名实施的金融违法犯罪
银保监会顾客权益保护局向公众出示,近年来,一些机构和平台打着网络贷款新闻中介等金融创新的旗号,或者以支持中小微型公司、养老服务、网络新零售的名义,进行虚构项目的目的 设立资金池借新东西等手段,在非法集资的基础上触公众必须确立科学合理的金融投资费用观念,不得投资业务不明确、风险不明的项目。 另外,公众必须客观评价自己的风险认识能力和风险接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 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忽视高风险,投资超过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 另外,追求担保和所谓的“保本保险”的约定,不重视风险识别。 (本报记者屈信明欧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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