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科学判断成效 严格规范考核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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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止攻防战效果审查措施”(以下简称“审查措施”)。 《审查措施》多次指导大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全面部署污染防治攻防战效果审查事业,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战胜污染防治战的坚强意志和决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质量
一、充分认知发表《审查措施》的重要作用
赢得污染防治攻防战是以习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快速发展的全局,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的重大战术部署。 开展污染防治攻防战的效果评价,关系到污染防治战的阶段性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质量能否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的同意、经得起历史检验。
开展污染防治攻防战效果评价是贯彻落实大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行动。 习大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将成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录用的重要依据。” 《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建立污染防治攻防战的意见》对开展污染防治攻防战效果评价提出了确定要求。 制定《审查措施》是贯彻落实习大总书记重要演说精神的重要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习大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探索,是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重要制度安排,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战术性和李
开展污染防治战的效果评价是坚决战胜污染防治战的重要保障。 现在绿色低碳循环迅速发展有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为坚决战胜污染防治攻防战增加了强大的动力。 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关键期、攻防期和窗口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不稳定,难以完成污染防治攻防战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开展效果审查有助于向正确的方向推进防污染攻防战,向获胜的目标前进,推进防污染攻防战的各项任务落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加的美丽生态环境的需要,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全面推进小康社会
开展污染防治攻防战效果评价是推进落实“党政同责任、一岗双责任”的重要措施。 赢得防止污染的攻防战的时间长,任务重,难度大,大战,硬战,苦战。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负责人要坚决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审查措施”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为审查对象,审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审查评价、免除奖惩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责任和政府主体责任,管理得到了迅速发展
开展污染防治和攻防战效果评价是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重构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重构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审查制度。 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建立现代环境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环境管理指导责任体系,开展目标评价审查。 在精简和整合生态环境行业相关专业审查的基础上,统一开展污染防治攻防战效果审查,是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迅速发展,是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二、全面掌握《审查措施》的第一复印件
《审查措施》立足于污染防治攻防战的目标和实际取胜,强调精确的污染防治、科学污染防治、依法污染,确定审查工作的整体要求、关键环节、要点任务及相关机制的配置,具有很强的可比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确定审查事业的整体要求。 根据《审查措施》,防止污染攻防战的效果审查应该多次重视问题,强调要点,比较生态环境问题,严格抓住要点行业和重要环节。 反复人民同意,公平公正,规范评价方法和程序,每个人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多次引导结果,重视实效,通过审查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业务的执行,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审查措施》确定了污染防治攻防战的效果审查复印件,主要包括党政治主体的责任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资金投入录用情况和公众满意度五个方面,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审查指标, 审查复印件和审查指标关注污染防治战的实绩,强调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治要求设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审查复印件。
完全审查事业的组织实施机制。 《审查措施》规定,审查工作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主导组织,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参加,确保审查权威。 审查工作主要包括自我评价总结、核证验证、综合评价、结果反馈等四个步骤,审查过程简洁,审查指标强调客观性、结果性,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切实减轻基层业务负担。
加强审查结果的反馈运用。 《审查措施》确定审查结果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反馈,以适当的方式通报。 审查结果不合格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审计业务指导小组对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协商,限期提出整改要求。 需要追究说明责任的,中央纪委国家监狱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依照规则依法追究说明责任。 这些规定将释放实施最严格审查说明责任的信号,迫使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污染防止攻防战任务。
三、切实抓住《审查措施》贯彻执行
今年以来,习大总书记多次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决战胜污染防治攻防战。 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预防管理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认真执行《评价措施》,确保优质、高标准完成污染防治攻防战效果评价事业。
提高政治立场。 增强“四个意识”,巩固“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牢牢掌握防止细微污染和攻防战的效果,审查各项事业。 反复以人民为中心的迅速发展思想,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审查结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一致。
加强组织领导。 经常勾结党的领导审查事业各方面和全过程,系统计划部署,统一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加强部门合作合作,确定职务分工,落实事业责任。 生态环境部作为污染防治战的主要责任部门,积极制定有关部门和审查指标的评价细则,扎实验证核证和综合评价,确保审查业务秩序比较有效地推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参照相关审查实施方案制定。
加强保障措施。 加强“审查措施”的推进,在各方面进行解读,多层次开展训练,广泛聚集共识,为开展效果评价创造良好气氛。 坚决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着力完善就业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审查指标科学的合理性、审查数据真实性的正确性、审查过程的严格规范、审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孙金龙是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黄润秋是生态环境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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