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垃圾分类需发挥制度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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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垃圾分类要发挥制度的力量
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去年7月1日正式生效以来,实施效果远远超过预期。 过去十几年间,包括上海在内的很多城市都实施了生活垃圾的分类,居民的合作度普遍较低,分类者可以自觉到是少数。 这次上海是最严格的《条例》,充分证明了强制推进垃圾分类,取得良好效果,让公众自觉进行垃圾分类,仅仅推进教育和奖励是不够的,有必要发挥制度的力量。 用制度保护环境对提高公众的环境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强制推进垃圾分类有助于提高公众的责任意识。 污染者的责任大体上是环境保护行业普遍承认的,也是最根本的大体。 但是,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定义公众作为垃圾产生者的责任,没有制定违反垃圾分类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标准,公众对垃圾分类中应承担的责任缺乏明确的认知和强有力的责任。 除此之外,垃圾分类管理措施总是以积极激励为主,不能使公众正确认识到作为垃圾制造者的污染者的责任。 《条例》的严格实施,有助于公众认识自己作为垃圾制造者、受害者、治理者的多重身份,让公众自己承担垃圾分类中的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强制推进垃圾分类有助于提高公众的规则意识。 严格实施《条例》不仅在于严格的强制保障措施,也在于公民对《条例》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规则的恐惧之心。 世界上成功分类生活垃圾的城市和国家没有实行有强制力的法规。 只有严格的法制和严格的执行,才能实现大众的普遍服从,在这种服从中形成良好的行为惯性。 《条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居民的规则意识。
强制推进垃圾分类有助于提高公众的公共精神。 长期以来,我国公共精神普遍缺乏。 在很多人眼里,“我”和“我的好处”远远高于公共好处,发生了“公地悲剧”。 强制实施垃圾分类,不仅可以比较有效地管理和消除垃圾的负面影响,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还可以转化为公共意识,意识到公共行业的存在,积极维护公共好处。
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 人的现代化最重要的内涵是社会和文化水平的提高,社会成员的公共精神、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是其重要方面。 上海市在垃圾分类中的效果初步揭示了人的现代化可能性和可塑性,为其他城市提供了经验和榜样。 (吴楠包存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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