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从“辣条”标准统一看地方食品 怎么从地标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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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澎湃情报,12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表了“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根据公告,今后“辣条”必须统一管理在“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的生产许可类别中。 这意味着辣条标准“南北之争”。
“辣条”被称为廉价刺鼻的“最牛零食”。 近年来,围绕“辣条”的质量和标准的争论不断。 典型的例子是,去年湖北省食药监部门检测出多个“辣条”产品不合格,而“辣条”的领导卫龙回答说,根据产地河南省的标准,生产的产品完全合格。 在这种食品在全国流通的背景下,地方标准不同,检查结果不同,影响了领域公司的迅速发展,不仅给顾客带来了迷雾,还给问题食品带来了混乱的机会,不利于“舌尖安全”。 市场监督总局这次统一了“辣条”的管理,让领域公司吃“定心丸”,完成了“不合格”的检查,也进一步保障了顾客的食品安全。
根据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地方政府部门有权制定一些食品标准。 即“对于地方特色食品,在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和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这是各地食品标准不一致的制度原因。 在主观层面上,由于相关食品产业在当地经济中所占的分量不同,地方考虑到经济优势,对相关食品公司、产业的保护较多,进而如果领导公司参与制定标准,相关食品标准就会降低。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现在“辣条”的管理要全国统一,其他食品的标准、管理也要努力全国统一。 因此,要杜绝部分地方的低标准,从源头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法律权利在各地自主规范当地特色食品无可厚非,可以弥补国家食品标准的空白。 但是问题是,同样的食品,a省作为地方特色食品制定了独自的标准。 b省也是如此。 那样的话,全国容易陷入标准的混乱。 过去的相关信息中多次提到统一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有关方面需要在各地部署全面整理食品标准。 所有两个省或多个省的食品标准必须“吵架”,统一。
理想的方法是国家有关方面统一制定国家食品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地方标准被废除。 另外,标准不一致的地方也可以在期限内协商统一标准。 除标准外,相关监督也必须更严格。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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