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华政的故事(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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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民主与法制”第一期(创刊号)。
□何勤华
1979年第二次复校:创立“民主和法制”
1958年9月,随着华东政法学院的废除,华政主办的“法学”也被废除,使华政人乃至法学界的同事感到悲伤。 因此,1979年2月,华政人得知学校第二次开学后,很快就开始出版《法学》。
1979年4月,华东政法学院筹备小组和上海法学会向上海市委推进部申请,要求《法学》复刊,考虑到当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带来的动乱还没有完全恢复,特别是全国人民对“四人组”无天的坏事 因此,“法学”改名为“民主和法制”。 6月14日,经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批准,华政与上海法学会合作,于8月正式发行了《民主与法制》月刊。
1979年8月出版的《民主与法制》第一期(创刊号)中刊登了夏征农、史良、费孝通、王艺生、王汝琪、徐望秋、曹漫之、雷洁琼、钱端升、陈守等老领导人和著名学者。 考虑到10年的“文化大革命”对我国民主和法制的破坏和破坏,“民主和法制”除了刊登法律学术复印件外,还把向全体国民推广和普及民主精神和法治意识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 开放专栏包括“大家讨论”、“法律顾问”、“刑法基本知识演说”等具有全民学法、普法的复印件。
在《民主与法制》创刊的前一年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无论如何,解放思想、贯彻实践都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这一战术转移的激励下,法学界积极行动,一下子颁布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七大法,初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民主与法制》发表了本刊评论家的复印件“掀起法制普及的热潮”,强调了现在的计划,逐步引起了学习七部法律的热潮,大幅度提高了全民族的法律知识水平。
当然,“民主与法制”刚创立时,各方面的条件还很苛刻。 据原中国法学会会长、《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名誉社长王仲方回忆,在这个过程中曹漫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民主和法制”刚创立,没有印刷用纸、运营费、人手和编辑场所。 曹漫之尽管自己年老体弱,还是去了北京两次,找了当时的司法部部长魏文伯,求助于处理纸张问题。 与华政领导协商,筹措了1万元经费和几名员工,处理了经费和人手问题。 与上海社会科学院领导协商,安排杂志编辑地点。
在徐望秋、曹漫之、潘念之等的努力下,与《民主与法制》一发布就站在了更高的起点上,杂志很快就拥有了一百万网民,成为国内外有名的刊物。 第一期创刊号除了刊登史良、费孝通、雷洁琼、钱端升、陈守一、芮慕等名家的复印件外,第二期还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的复印件、王桂五、崔敏、刘少。 1979年9月10日,“民主与法制”第三期扉页上,叶剑英副主席还刊登了华政“民主与法制”一题。 “认真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1980年7月3日,华政公布了《民主与法制》编辑委员会名单,主任:徐望秋。 副主任:曹漫之、潘念之委员:王凌青、朱华荣、陈庭荣、严俊超、杨时、郑心永、张传桢、胡文治、徐望秋、曹漫之、韩学章、潘念之、楚华。 编辑委员会设有编辑部。 总主编:徐望秋第一主编:曹漫之第二主编:郑心永第三主编:张传桢。
在《民主与法制》编辑、发行顺利的过程中,偶然发生了这本杂志是归华政还是上海市社联主办的问题。 本来这个事件没错,“民主和法制”是华政向上级部门报告要求创立的,继1958年撤回的华政学报《法学》之后。 杂志批准创办后,由清由华政和上海法学会共同编辑、发行。 而且编辑部的14名员工中,除第二主编隶属上海市社联外,其余13人都是华政老师,杂志的财务、事务所地点和物流保障等都是华政校内,由华政负责。 但是,由于提出这个问题的是上海市委分管推进部(上海市社会连归推进部管)的领导,他的意见基本决定了“民主和法制”的所属命运。 华政最后把诉讼打到中央,结果华政没能维持“民主和法制”。 1980年11月3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决定“民主与法制”由上海市社会联合主办,“华东政法学院可以另行出版学报”。 这时,《民主和法制》已经出版了15期,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当然,这个事件已经过去40年了,现在回顾一下,“民主和法制”从华政剥离下来,不一定是坏事。 另一方面,“民主与法制”后,归上海市社会联合领导人,到1987年归中国法学会,经过8届主编郑心永、丁柯、钟洪璋、沙洪、王树人、王强华、李明信和刘桂明以及《民主与法制》编辑的持续努力,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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