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从宋朝马文千案看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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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国家机关及其职工行使职权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公民有权得到国家赔偿。 在古代,如果平民受到不当待遇,生命财产受到侵害,能得到国家的赔偿吗? 回顾历史,我们在富裕文明的宋朝也真的看到了国家赔偿的影子。
北宋仁宗年间,陇州明安县据报有5名当地人抢劫抢劫。 当地的县尉很快逮捕了这五个嫌疑犯,严厉拷问,下手时也不重要,直接杀了一个叫马文千的人。 另外四个人看到伙伴的下场,反正都死了,不要受这种讽刺的折磨。 索性认罪,结果被判死刑。 罪犯的家人不服,去告州,但州官员不接受。 就这样,这些“强盗”被执行了死刑。 过了一会儿,真正的强盗在别的地方落网了。 这几个无辜的人受到了委屈,但遗憾的是,结果无法挽回。 本来,从陇州知州下来的涉案官员应该依法严惩,但不巧他们运气好,赶上了大赦。 宋仁宗大发雷霆,白白杀了五条命,怎么能这样放过他们? 他专门下圣旨,认识州降格官,其他相关人员等驱逐公职,驱逐岭南。 对5名受害者的家属给予货币和实物赔偿(给予金粟),而且3年内免除国家强迫劳动。
这样的解决结果在宋朝不是案例。 例如,南宋孝宗时,汪青这家传达店(相当于现在的国家邮政系统的员工)被砍头,是私人拆除机密文件的罪名。 之后,这件事发现是别人干的,解决了涉案官员后,宋孝宗有意继续向受害者家属提供扶助,“赵供青家衣食十五年”,也就是受害者妻儿末日的衣食都由国家包办,管理他们十五年。
演讲者语:在中国历史上,宋朝的经济文化空前繁荣,社会文明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官员在案件审理中因无谓的法律和错误而蒙受冤罪,向无辜丧命的受害者及其家人给予国家赔偿,是这样的时代背景。 在宋代,这种司法赔偿已经成为惯例,被当时的统治者继承和延续。
但是,当时的国家赔偿没有达到现代社会制度的健全性和法律明确规定的高度,以皇帝诏书的形式,用于比较具体事件决定赔偿的复印件,表现皇帝的仁政和圣明。 权利被侵害的公民依法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在君主制时代是难以想象的。 抚摸今昔,更能看到人类社会文明和法治进步的历史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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